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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车窗垃圾” 该法律上场了

www.fjnet.cn 2012-10-31 15:15 庄华毅 和刚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避孕套、卫生巾,这些东西也敢从车窗内扔出来,更不要说纸屑、塑料袋、垃圾了。有厦门市民粗略估算,车窗抛物造成的垃圾占了所有路面垃圾的1/3以上,这些垃圾不但影响了城市形象,而且给环卫工人带来了安全隐患。据报道,对车窗抛物虽然有相关规定,但是很难得到执行。

车窗抛物总是被一部分人看做是小毛病,但是积小成大,这个小毛病正逐渐成为我们城市的一个顽疾。

随手一扔,你是方便了,潇洒了,可是随着车窗抛物的增加,既影响了城市的文明形象,又给道路交通埋下了安全隐患。也许你这么一扔,对顶着车流清理这些垃圾的环卫工人来说,就造成了天大的危险。

据厦门市市容环卫处不完全统计,从2003年-2009年,厦门全市有200多名环卫工人因交通肇事受伤、致残、死亡。虽然最近几年环卫部门并没有进行全面统计,但记者从梧村环卫所了解到,仅今年年初至今就已经有11起环卫工或者环卫车被撞的事故。

如果不是那些不顾文明和道德的人把垃圾扔在路中间,哪来这么多的事故?

然而令人遗憾的是,随着车辆的增加,车窗抛物的不文明行为这几年让人越来越纠结。媒体的谴责、曝光、呼吁可谓一而再,再而三,看来单靠道德的号召是不够的,我们必须求助于法律。但法律似乎也不给力,这几年来在厦门几乎没有人因此受罚。显然,这就是问题的症结所在。正因为乱扔无需“成本”,一些人总是改不掉从车窗乱扔垃圾的怪毛病。

准确地说,不给力的不是法律,而是执行力。《道路交通安全法》早有规定,行车中如果机动车驾驶员有向车外抛撒物品、乱吐痰等行为,将被处以100元罚款记2分,乘车人员有此行为,将被处以50元罚款。可是,在实际的执行中,这样的处罚规定却难以落实。

也许治理车窗垃圾存在取证难以及需要多部门联合行动的问题,但只要真正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在技术如此发达的当今,这些都不是问题,车窗垃圾绝非“不治之症”。

该到亮剑的时候了,无论是为了文明形象,还是为了环卫工安全,我们对车窗垃圾都不能再容忍下去。

(海峡导报)

  • 责任编辑:邓宇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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