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执法部门切莫“医不治己”
www.fjnet.cn 2012-10-31 10:13 王明远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你的浙CAG670车已严重妨碍行人过往,请自觉接受罚款。”这是一味温州市民手写的一张“白条罚单”,所罚对象是温州鹿城城管与执法局。(10月29日中广网) 审视该温州市民的做法,多少有点恶作剧的味道。见到街上乱停放的执法车辆,便愤愤不平,扯下一页纸,给开了张“山寨版”的罚单,算是对这种知法犯法行为的控诉。这黑色幽默既令观者忍俊不禁,也令执法者在网络时代的众目睽睽下体会了一把“被执法”的尴尬。 市民的手写罚单并不能对知法犯法的执法者起到实际惩罚作用,但这一举动却似一记火辣辣的耳光,响亮地打在了执法者的脸上。事后解释也好、道歉也罢,总算是给他们长了一个记性。驾驶执法车辆外出,本身就代表着一种形象和规范,自身尚且不能很好地执行交通法规,如何能够警示和惩处别人? 该城管与执法局车辆乱停放现象因为市民手写罚单这一近乎娱乐性质的无厘头举动才得以引起社会关注,若非如此,执法者驾驶执法车辆违章甚至违法其实在民众心里已经成为一种再自然不过的寻常现象,常见于街头巷尾的乱停放、超速、逆行等是再眼熟不过的事了,正所谓见多不怪,谁让人家掌握着执法权呢?自己享受一点特权自是理所应当的,因而习惯变成了自然,进而熟视无睹,趋于麻木,直到该温州市民的出现,才让我们在被逗乐之余,也发出了这样的感慨和无奈:民众对执法者的监督,最有效力的原来是这种最无厘头的方式。 社会监督执法部门的形象在最幽默的手写罚单面前接收着最严肃的拷问。执法者的遵纪守法谁来监督和保证,单靠来自民众的道德舆论,其力量显然是单薄的,若非建立健全对相关监督执法部门的监察制度,并将制度落到实处,则“认真接受人民群众监督”不过只是一句口头上的空话。在具体措施上,有必要让相关部门执法者的工资收入、绩效考核与现实表现相挂钩,对违章违纪违法行为在查实后进行从严从重处理,并对举报者进行相应奖励,令监督执法者的“电子眼”遍布大街小巷,让执法者在眼光向外对待工作的同时眼光向内进行自查,用严格的制度约束行为,让其深刻认识到自己既是监督者也是被监督者,从意识上杜绝“置身法外”“唯我独尊”的错误思想和行为。 手写罚单这一监督方式用来唤醒民众对于“知法犯法、执法犯法”现象的忽视未尝不可,但它不应成为主流。要使社会环境更加规范靠的是完整有效的制度,而不仅仅只是停留在表面的道德舆论。相关部门在接受人民群众监督的时候更应当主动对自身进行剖析和查改,把用来监督规范他人的专业精神用一些在自己身上,走出“医不治己”的怪圈,用自身更加完好的形象让被监督者信服。毕竟代表着国家职能部门的公用车辆让人贴着“罚单”在网络世界里被亿万人传看实在不是什么光彩的事情,一向严格执法、毫不含糊的监督执法者们还是在根源上将其彻底摘除为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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