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揪耳虐童”不能开除了事
www.fjnet.cn 2012-10-26 16:47 许 薇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一名幼童被老师面带微笑地揪着耳朵,生生拉离地面。而这是发生在温岭城西街道蓝孔雀幼儿园里的真实一幕。事发后,当地有关部门立即调查,并于当天将肇事老师颜艳红开除。(10月25日《大河报》) 两手揪双耳,提离地面10厘米,甚至胶带封嘴、扔进垃圾桶……种种虐行,竟而发生在了以呵护、教导幼童为己任的幼儿园,令人目不忍睹;男童哇哇大哭,肇事女教师却一脸微笑,辩称是“为了好玩”。如此荼毒而变态,难怪家长们愤郁难平,群起前往幼儿园去讨要说法。 有关部门当天就将虐童教师开除,有利于迅速疏解民怨,平息事态。但是,当初是怎样的机制疏漏,致使泯灭人性、滥施毒手的颜得以上岗?相关教育部门又是如何的疏于管理,才宽纵了虐行在光天化日下发生?这,仍然值得追问。无此,则难以摆脱相似案例“按下葫芦浮起瓢”的恶性轮回。 目前的幼师招录、把关环节问题多多。民办幼儿园如雨后春笋般出现,相随而至的人员招聘,却大多仅测试文化知识以及歌舞、弹琴等艺术技能,对个人品德的考问,则多是问问是否“热爱幼教、态度和蔼”,这太过偏倚,也属于本末倒置。再加上入行门槛低以及人情风的弥漫,导致幼师队伍的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已成为各种虐童案爆发的“温床”。 古人云“家有三斗粮,不做孩儿王”。幼师本来就是一种极其考验爱心和耐性的职业,偏偏如今的孩子多是“小皇帝”、“小公主”,在家里备受宠溺、骄纵,于是矛盾日积月累地淤积,一旦幼师因为奖金、劳累甚至恋爱不顺等情绪不佳,“手”下的孩子也就顺手拈来成了他们的“出气筒”。这一点,从近日曝光的广东“360度翻转孩子”到太原“5岁孩子被打几十耳光”的案例,均可资验证。 2011年12月12日,教育部正式公布的《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中曾列明:“幼师应关爱幼儿,重视幼儿身心健康,将保护幼儿生命安全放在首位”,“不讽刺、挖苦、歧视幼儿,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该条文的表述严谨而明晰,但对于我国数十万所幼儿园来说,因其“高高在上”,概而言之,只能起到泛泛的指导作用;而缺乏具体罚则的配套,再好的行业尺度也只能沦为一纸空文。在这方面,我们完全可以借鉴国外的一些做法,引进“终身禁止入行”条款,将软性的行规注入“法规化”的因子,如此才有可能真正引以为鉴,对人的职业言行起到威慑和约束的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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