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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房地产利润需公开成本

www.fjnet.cn 2012-10-24 07:15 徐娟 来源:东南网我来说两句

近日,陕西省住建厅和省物价局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分区域测算住房项目成本,公布区域住房销售价格区间,控制房地产利润在10%左右。超出价格区间的商品房将无法在价格主管部门备案,也无法取得预售证。

很显然,陕西此举的目的在于防止房价反弹,引导刚需人群理性购房。把控制房价与控制开发商利润直接挂钩,打到了房价虚高的“七寸”,如果这项政策得到不折不扣的落实,相信将进一步促进房价合理回归,这是公众所期望的。

而要将房地产利润控制在10%左右,首先应向社会公开房地产开发的真实成本。尽管此前类似呼声也不绝于耳,但收效甚微。开发商为何不愿公布成本呢?不外乎是因为其中隐匿着各种见不得人的灰色费用。这也传递出一个信号:暴利和腐败是房价居高不下的直接原因。

为使房地产市场回归理性并健康发展,必须通过合理规定房价,来控制开发商的盈利幅度,使腐败因子难以渗透,让房地产“隐性成本”无处遁形。反之,一切“控制”都难以到位。由此可见,要实现控制房地产利润的目标,公布房地产开发成本是第一步,也是关键的一步。我们希望这一天能早日到来。

——福州·徐娟

(福建日报)

  • 责任编辑:邓宇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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