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力寻租到极限的“黄三亿”靠啥练就?
www.fjnet.cn 2012-10-16 14:41 倪洋军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日前,中共中央纪委对山东省原副省长黄胜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检查。经查,黄胜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牟取利益,收受巨额钱物,并给国家造成严重经济损失;道德败坏。黄胜的上述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其中有的问题已涉嫌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审议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黄胜开除党籍处分;经监察部报国务院批准,决定给予其开除的行政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官方公布的资料显示,黄胜今年58岁,汉族,祖籍山东威海。他曾在曲阜师范学院学习并担任学院团组织领导,后调至山东省委办公厅,相继担任省委办公厅秘书、省政府办公厅副主任等职。1994年,黄胜挂职德州地(市)委副书记,后任德州市市长、市委书记等职达10多年。2007年,黄胜升任山东省副省长,主要分管文教工作。可以说,德州是黄胜的“发家”之地,与他的政治生涯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黄胜引起媒体持续的关注,在于他身上集中了众多“兴趣点”,黄胜身为副省级要员,贪财恋色。关于黄胜贪污数额之巨,坊间流传着种种说法。网友送黄胜外号“黄三亿”,甚至有媒体的微博披露:“正在接受调查的山东省副省长黄胜,贪污有90亿美元巨款。”报道称,黄胜腐败的经济来源主要是帮亲属承揽工程以及大肆卖官。黄胜好色就更吸引人眼球了。有报道称,黄胜前后包养了46名情妇,有46处房产,并称他喜欢玩弄陌生的年轻女性,每次到基层视察,一天中最后一个节目,十有八九就是到宾馆里和女性开房……尽管90亿美元、46名情妇、46处房产等传言不一定完全准确,还有待进一步调查取证,但是无风不起浪,单从这一系列令人咋舌的数字,就足以证明黄胜是名腐败透顶的巨贪,也不难看出其将“权钱色交易”玩到了何等程度。 分析显示,大肆卖官、帮亲友敛财、生活腐化,成了黄胜仕途上的3条肥硕蛀虫。正是这三条蛀虫,吞噬了一个副省级官员的灵魂,也一步步将其推向了犯罪的深渊。一个曾经极度疯狂的巨贪色官倒了,他的倒台充分彰显了我党坚决惩治腐败的信心和决心。但是,这样一位八面玲珑、无恶不作的副省级贪官身后,留给我们更多的是忧虑与警醒。 有资料显示,十个贪官九个色。有些官员,有了权、得了势之后,便开始养尊处优起来,当初面对党旗所作的宣誓忘记得一干二净,追求享受,生活腐化,养情人、包二奶,似乎成了一些官员“身份”的象征。更有少数贪官还在自己的一些“小圈子”里,炫耀自己有多少情人、小蜜,而出入一些特殊场合,也公然带上自己的“红粉知己”。黄胜除了当年在德州经济开发区修建了一座豪华办公楼,被德州百姓戏称为“黄楼”,其生活上也比较“黄”,就是好女色。黄胜私生活十分糜烂,和当年铁道部的刘志军有得一拼,刘志军被传出的情人也只有18个,而黄胜传出的就有46个,这个数字如果属实,还是相当惊人的。当然,那些所谓的情人们,之所以会攀附上达官贵人,看重的无非还是其手中的“权力”,或者说是想利用其手中的“权力”为自己谋得荣华富贵和不义之财。换言之,贪官饱暖思淫欲贪图的是“色”;而情妇则贪图的是“钱”。如此,各取所需,贪官与情妇也极容易结成利益共同体而共同受贿、一道贪腐,甚至有些情妇还成了助推贪官腐败堕落的无形推手。当然,黄胜私生活上的极不检点、极度腐化,最终还是葬送了自己。黄胜等色官的腐败堕落,告诫我们各级各地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必须始终注意培养自己健康文明的生活情趣,不在女色问题上失足,不在道德问题上滑坡。 俗话说,贪如火,不遏则焚身;欲如水,不遏则滔天。按理,身为一名副省级领导,位高权重,吃喝不用愁、奖金福利也不低,但是,在巨大的诱惑面前,还是管不住自己贪婪的手,贪了不该贪的钱财。这都是“贪”字惹的祸。因为贪婪,所以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变成了为自己以及亲属、情人敛财的工具;因为贪婪,所以党纪条规在其面前变成了摆设和虚空;因为贪婪,所以其丧失了起码的党性和良知;因为贪婪,所以其在违法犯罪的道路上越走越远。黄胜的贪婪,可谓到了疯狂的地步,不但明码标价地疯狂卖官,而且还在帮亲属承揽工程等方面大肆敛财,在其心目中,权力已经完全被异化,并到了利令智昏的地步,令人发指。当然,不该自己的,吃了也是要吐出来的。最终,黄胜还是为自己的贪婪买了单,以身败名裂、人财两空为自己的仕途收了场。贪字头上一把刀,为官者,必须戒贪寡欲,才能在仕途上走好。 依法行政,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必须做遵纪守法的模范。官至副省级,受党培养教育多年的国家干部,更应该知道包养情人、收受贿赂、贪赃枉法,是党纪条规和国家法律所不容许的,但是,黄胜在担任德州市委副书记、市长、市委书记的10多年期间,依然我行我素,不但生活腐化,而且还骄横跋扈,狂妄自大,贪婪成性,贪得无厌,不但败坏了党纪政风,更践踏了法律的权威和尊严。而法律是神圣不可侵犯的,谁践踏了它,谁就要受到法律的严惩。这是法治精神和法治力量的彰显,更是依法治国、依法行政、依法治党的必然要求。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必须始终坚守法律底线,做遵纪守法的模范;必须始终恪守道德底线,做廉洁自律的模范。 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是干部选拔任用的基本原则。但是,黄胜,这样一个曾经明码标价卖官鬻爵的市委书记、一个将权力寻租发挥到极致的“父母官”、一个欲望膨胀生活腐化的无良干部,究竟是如何被提拔为副省长的呢?从黄胜的简历看,他不仅根正苗红,而且历史清白,但有一点应当引起人们的高度注意,即黄胜自始至终都是“领导身边的人”。在八面玲珑的伪装下,黄胜赢得了“领导赏识”,并在仕途上“一路高歌”、“顺风顺水”。随着权势的不断攀升,其内心的权欲、色欲、贪欲也极度膨胀,逐渐凌驾于了法律之上。应该说,黄胜在德州市的十多年期间,已经是劣迹斑斑,但他依然“狂而不倒”,并继续被提拔至副省级高官,其背后必定有着巨大的幕后推手,属于典型的“带病提拔”。人们期待反腐败的有效成果,期待风清气正的官场秩序,这其实是再底线不过的民众诉求。没有相关的用人倒查机制,没有腐败官员责任追究制,就没有用人决策上的真正负责,就一定会出现更多的黄胜。而真正的能人廉洁官员被黄胜之类的贪腐官员排挤出局,这对干部管理来说又是何等的损失?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性的因素。因此,建立健全科学规范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加大对“任人唯亲”。“用人失察”等用人上的不正之风的惩戒力度,并不断提高公众在干部选任上的话语权,是事关党的前途命运的大事。 做人要有人品,做官要守官德。不重人品、不守官德,恣意妄为,胆大妄为,到头来注定不会有好的结局或下场。为官者,尤其是高官要员,应当有如履薄冰的责任感和危机感,一定要谨慎用权,德才兼备,才能功成名就。权力夹带私货,只会让自己人财两空。当然,要想杜绝黄胜这样的非典型贪官等乱象发生,除了要靠官员自律外,更要深入挖掘其“背后的故事”,找出用人制度、管理体制等方面的漏洞所在,并及时加以修补;同时要净化政治土壤和社会环境,在全党和全社会形成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价值取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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