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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总“失踪”,员工该去哪儿讨薪?

www.fjnet.cn 2012-10-15 09:51 吴 江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眼见他起高楼,眼见他宴宾客,眼见他楼塌了!他曾荣获全国优秀企业家、中国优秀创业青年的荣耀;他的胸前曾佩戴过全国十大杰出青年的鲜花,他一度谋划着到台湾上市……随着事业的成功,身为厦门敏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的叶龙,头上曾光环无数。然而,现在他却欠下员工上百万元薪资跑路了。(10月14日《海峡导报》)

老板“失踪”,员工当然难免遭遇“断粮”悲剧。按照现行经济法,劳动报酬本是企业法人的第一责任,即便是企业经营难以为继,面临破产清算,员工的薪水也应得到首先偿付。那么,何以本该优先得到保障的员工薪水,现实中却最容易被侵犯,甚至只需老板跑路,便可以轻松规避,而员工讨薪更成老大难问题了呢?当一位曾经顶着如此多光环的企业老总,仍然可以轻易“欠薪跑路”时,员工的风险及其权益保障机制的缺失,显然更加是个无可回避的话题。

相比事后维权讨薪,为欠薪问题建立相应的预防与保障机制,无疑更加务实。

员工的权利仅有文字上的保障,却缺乏实际可行且对症的保障机制,是造成上述尴尬的根源所在。员工明明付出了劳动,但却拿不到工钱,至少要冒着老板随时失踪,被欠薪了还无处追讨的风险,暴露出相关法律执行力度和可操作性的缺失。而在这方面,其实并不缺乏行之有效的对策,欠薪保障制度其实已经在很多地方执行,不仅对企业形成了约束,更对员工权益形成了切实的保障,一旦企业违规欠薪,更可以第一时间给予补偿。

真要维护法律的尊严,当然需要给予劳动者以起码的保障,欠薪有个讨要的地方,能够获得及时的补偿,显然是不可或缺的前提。唯有欠薪偿付机制不再是一纸空文,而是有了可操作执行的措施,员工的权益才不会被虚置,劳动法的尊严才能得到维护。

  • 责任编辑:邓宇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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