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免费拥堵”论调要不得
2012-10-11 14:56 余明辉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邓宇虹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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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首个节假日高速免费,拥堵现象困扰出行车主。因此关于高速公路免费政策争议也随之而起,不少人开始质疑,拥堵之痛是否源于高速公路免费通行。经济学家李稻葵认为,价格是社会协调机制,选择在节假日这样的出行高峰降低价格必然会造成需求的上涨。他建议,在节假日的时候提高高速公路通行价格。李稻葵的说法得到包括郑渊洁等不少人的支持。(10月2日中广网) 不可否认,首个节假日高速全国范围免费,刺激了一部分车主的出行欲望。而且按照一般经济学的理论,价格是社会协调机制,选择在节假日这样的出行高峰降低价格必然会造成需求的上涨。但是,如果按照这样的逻辑,把节假日高速拥堵的原因完全或主要归罪于节假日高速免费政策,显然是搞错了对象,打错了板子,就有把“节假日高速免费”的惠民政策一棒子打死之嫌,这不符合民愿,更不不符合事实。 表面上看,此次高速拥堵,高速免费政策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责不可免。但高速节假日拥堵是一个不争的事实,不论是今日免费的情况下,还是往昔收费的时日里,也不论是国内还是国外,都无一例外的的发生过,而且按目前技术等条件看,这一现象还将持续。因此此次黄金周首日即遇高速拥堵不能说是高速通行免费引起的错,起码说主要原因不在免费。 那么原因在哪里?笔者以为,错在高速免费政策不充分。一是免费政策时间段不够宽不够长。试想,如果全国所有的高速路都能够把免费作为常态,把收费当成例外,全年免费或更多时段免费、节假日收费甚或加倍收费,还会有更多的车主选择在节假日里尝“免费”的鲜吗?还会有那么多的人明知道节假日里高速拥堵的几率极高却还要选择在高速路上蚁行“旅游”吗? 二是免费对象选择不够合理和科学。从高速免费政策制定的初衷看,还惠于民、服务民生当是首义。但是,高速节日免费政策适用的对象仅限于7座以下小型轿车。而根据常识,能够经常开和坐这样小驾车的人,有几个、有多大几率会是普通老百姓呢?因此,还惠于民、服务民生的效果恐怕要大打折扣。从这点看,要想把还惠于民、服务民生的初衷更好释放出来,倒不如把节假日高速免费使用的对象转变为或扩大为普通百姓更为经常乘坐的大客车。再从治理拥堵的效果来看,如果对大客车通行免收费而对小轿车不免甚至提价,在提高大客车出行积极性的同时,又可大大抑制小轿车出行的几率,不但可省却高速收费员由于见车要落杆、微笑、问候、发卡以致“累晕”的麻烦,更可减少高速路上行车的数量和由于少做繁琐的通行手续而减少拥堵的几率和压力。 当然,除此之外,首个高速节假日免费遭遇史上最大拥堵,也与经验不足、预案不充分、实施细则不细、具体措施不便民、信息收集反馈不够灵活等有莫大关系,也与节假日方假方案安排致使出行井喷等有关。关于这些,许多都是可以理解的,也是我们下一步需要大力改进的。而高速免费引起各方争议,也是被允许的、群众所能承受的。但无论如何,有一点是非常不可取的,那就是把高速拥堵这一结果的原因归咎于免费政策的论调,并因此怀疑高速免费政策的惠民、为民初衷,进而否定高速免费政策,则是万万要不得的,要严加防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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