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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让“窨井之殇”重演

www.fjnet.cn 2012-10-08 16:21  易南玫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报载,昨天上午9时40分许,一部轿车经过市区温陵北路九一街口时,左前轮陷进两个井盖损坏的窨井内,轿车被困。路人张先生等人发现后,众人合力将车子抬起来,小轿车才顺利脱困。(10月7日《海峡都市报》)

是小轿车掉进窨井,如果是人掉进窨井,不堪设想。因为“窨井之殇”早就不绝于耳。如武汉8岁男孩张嘉乐跌落窨井,在黑漆漆的下水道里待了11个小时,整晚靠“想儿童故事中勇敢的故事”支撑直到获救。更严重的是,上海闵行区临沧路一名3岁男孩不慎掉入一窨井内溺水死亡;江苏苏州昆山一工人不慎跌落约4米深的窨井中窒息死亡;浙江绍兴一位八旬老人“走失”,两天后被发现“躺”在“张嘴”多日的窨井里。等等这些,直接反映出有关部门对井盖缺乏应有的监管,对缺失的井盖未能及时“修修补补”。

据相关专家介绍,尽管城市窨井身份很复杂,涉及的产权单位有市政、电力、有线电视、电信、移动、联通、网通、铁通、自来水、燃气、污水、路面监控等10多个部门。但除了雨水窨井由市政部门管理外,其它则由相应单位自行管理。只要窨井标明身份证,不难找到相关责任人。关键是许多责任管理单位都抱着侥幸心理,熟视无睹,得过且过,埋下了安全隐患。殊不知,民生问题直接关乎老百姓的切身利益,“群众利益无小事”,解决民生问题是每个政府官员的职责,理应竭尽全力去办。如果窨井无盖无人管,悬在空中的路灯摇摇欲坠无人修,供水管道被挖断无人理……久而久之,必然会伤了民心,败坏政府的公信力。

法国大文豪雨果在《悲惨世界》里写道:“下水道是城市的良心”。窨井成为“马路陷阱”,导致“城市的良心”都没有了,这样的城市还值得热爱?其实何止于此,城市“逢雨必涝”,甚至“到城市看海”,“城市的良心”被吞噬了,说明城市的管理者也“没良心”了。如果不在监管与问责上给力,唤醒城市管理者的良心与责任,城市和谐如何构建?

  • 责任编辑:邓宇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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