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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公示官员工资”究竟保护了谁?

www.fjnet.cn 2012-09-21 16:42 武 洁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9月20日下午14时许,三峡大学学生刘艳峰收到陕西省财政厅寄发的复函,文件就其作出的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称陕西省安监局局长杨达才的工资不属于财政厅政府信息公开范围。(9月20日中国新闻网)

“微笑局长”不仅安然“在岗”,连公示其工资的民意诉求,都遭财政厅拒绝。尽管申请公示其工资的公民对于这一结果表现的十分理性和平静,甚至认为这一结果早在意料之中,不过,财政厅拒绝公示受质疑官员的工资,仍然极易被“不明真相”的公众视作“胳膊肘往里拐”,甚至产生“官官相护”的怀疑。

事实上,假如不是“微笑局长”事件引发了强烈的民意反弹,财政厅如此回应,要说本无可非议,而不必“说句话也中枪”。毕竟,既然一切公权力都必须被有效制约,具体而言,只要没有明确授权的事情,公权力都不能越权而为。从这个意义上说,公共部门的信息公开,当然也属此类,否则的话,假如是公共部门,就可以将自己所掌握的信息随意公示的话,公民的个人信息,恐怕都将毫无安全和隐私可言。

从这个角度来看,既然官员的工资的确不在财政厅的政府信息公开范围之列,财政厅当然没有理由因为当事人的影响及其特殊性,便特事特办,越权公示。既然官员工资根本就不在官方的信息公开范围之内,财政厅的答复,倒也无可指摘。

不过,一边是“微笑局长”高调宣称自己所佩戴的名表都是用合法收入购买的,一边却是“微笑局长”的合法收入究竟是多少,始终无法得到求证。财政厅的公事公办与不越权行政,恐怕不只是惹怒了公众,同样也极大的妨碍了“微笑局长”证明其清白。相信,即便是身处旋涡之中,亟待洗清名声的“微笑局长”,也一定会对财政局的不作为,相当恼怒。

此外,相比“微笑局长”高调承认其工资收入完全可以支撑动辄数万的名表消费,此前包括一些发达如广东甚至北京地区的官员,却不乏哭穷称自己也买不起房的。这边厢是官员工资连最基本的居住需求都难以满足,那边厢却已有官员凭借工资收入便有能力支撑高档消费。同样是官员,工资的差别怎么就这么大呢?相信,即便是广大官员,也会对官员的合法工资究竟可以有多高,颇感好奇。

基于上述视点,既然官员财产无需公示,官员工资的确没有公示的义务。只不过,当官员合法收入成为隐私,恰恰不是对官员的保护,而只能让官员陷入更多的质疑与猜忌中。当官员穿个名牌,都要被“人肉”,并始终难以洗清“冤屈”,自证清白。无论是对于官员个人,还是对公权力的信誉,官员工资不公示,恐怕都得不偿失。

  • 责任编辑:邓宇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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