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可“断头”,但追责不可无果
www.fjnet.cn 2012-09-21 10:37 李 喻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时间并不久远,但哈尔滨塌桥事件似乎已被遗忘,一起似乎被遗忘的还有“表哥”杨达才、打人部长方大国等。现下,无论是微博还是传统媒体,很难再发现相关新闻。好像阳明滩大桥根本没有坍塌,杨达才们完全没有出现一样。媒体和公众的退场,使得许多舆论热点不了了之,俨然成为“断头新闻”(9月19日新华网) 其实,公众和媒体对新闻事件的关注,应有耐心、有韧性,努力坚持到事件水落石出;而政府则要拿出诚意,不避风头、不怕麻烦,把热点新闻里曝出的问题查清楚,查彻底,及时给公众一个明白的、经得起围观的交待,并在制度上做出防范,尽量不要制造“断头新闻”,不要企图利用公众的遗忘,因为记忆不会被清除。 因为,在一个成熟的法治社会,动辄采用“拖”、“躲”等手腕,让舆论热点成为“断头新闻”,对舆论压力习惯性懈怠,当鸵鸟充耳不闻,甚至试图用新的热点来充当救场者,这样的做法已经越来越行不通。时间当然可以淡忘一切,但如果公共事件总是难以“断头”了结,追责无果,那么事情便会周而复始地出现,结果必然会对政府公信造成影响。 要知道,舆论有压力,官员才有动力;监督常保温,热点事件才不会被冰冻;追责终有果,官员才会有所顾忌。而现在的问题是,面对公共事件尤其是“断头新闻”,职能部门如何在公众的追问之下进行追责。 显然,无论新闻可“断头”与否,我们都希望有一套自我追责、纠错机制去起作用。就像哈尔滨塌桥事件,哪怕舆论热点已过,但对重大安全事件的追责机制,催逼它必须拿出问责结果,去面对公众。至于“表哥”杨达才,无论制度对他的调查进展到什么地步,我们都希望相关职能部门能够及时站出来给公众一个说法。 公众提供显而易见的犯罪违法行为或者线索,国家出台明文规定的制度法规,相关职能部门就不能“打酱油”,否则就是自己的失职,这样更容易激起公众打破砂锅问到底的劲头,穷追猛打下去,最终导致政府的公信力下降,影响社会和谐稳定。故而,新闻可以“断头”,职能部门的追责却不能无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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