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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用“以牙还牙”对孩子造成二次伤害

www.fjnet.cn 2012-09-13 10:36 温国鹏 来源:东南网我来说两句

男孩上课期间说话,被老师打了一巴掌。家长找学校讨说法,不满赔偿,竟提出“我打老师一巴掌,赔她一千元”。(9月12日《海峡导报》)

老师体罚学生当然不对,可家长这样的不依不饶却显然有点儿过分了,毕竟,我们要的不是让老师颜面扫地,不是让学校无地自容,而是让孩子受伤的心灵得到抚慰,不至于因为这样的事情而留下什么心理阴影。正因为如此,家长“打老师一巴掌,也赔她一千元”的言辞才让我们听着刺耳。

这样的举动貌似给孩子出气,但这样不依不饶甚至是动辄就要“以牙还牙以眼还眼”会对孩子造成什么样的暗示?会不会让睚眦必报的种子在孩子心中悄悄生根发芽?这些问题需要家长冷静下来好好想想。

如果说老师的体罚是对孩子的第一次伤害,那么家长如此做法就是对孩子的第二次伤害,而且就伤害程度而言,后者比前者有过之而无不及。前次的疏忽已经不能原谅,现在的放任显然更不应该。

我们希望看到的是“惩前毖后,治病救人”,而不是一棍子打死,甚至激化矛盾,让问题越来越严重。学校也好,老师也好,已经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家长为什么不能“退一步海阔天空”,拿出豁达的态度?

真爱孩子,那就用实际行动教给孩子如何接受校方和老师的道歉,告诉孩子在人生中总会遇到这样那样的伤害,面对伤害时不仅要学会勇敢地维护自己的权利,更要学会在面对别人的歉意时选择宽恕,或许,这才是最正确的、能把坏事变好事的教育方法,作为家长,我们真的没必要为了一时的意气之争而耽误了真正重要的教育任务。

  • 责任编辑:林雯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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