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丢饭碗的加薪”倒逼工资增长机制
www.fjnet.cn 2012-09-12 16:17 徐 娟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山东菏泽市曹县某国有公司的15名员工要求涨工资,公司负责人先是认定两名员工代表撺掇工友,将两人停职,其他13名员工向公司提出恢复两人工作的申请,也因此失去工作。(《齐鲁晚报》9月11日) 如果仅仅带头要求涨工资,公司老板就将员工“炒鱿鱼”,不仅破坏了最基本的劳资关系,更有违我国的劳动保障法律。当然,这只是这则报道反映出的表面问题,笔者认为,更深层次的思考在于,涨工资到底该由谁说了算? 据全国总工会第6次全国职工队伍状况调查数据显示,全国26.7%的普通工人,在过去5年内从未增加过工资,而工资收入占GDP比例已连降22年。我国“十二五”规划纲要中,将“合理调整收入分配关系”独立成章,提出了“城镇居民人均收入每年增长7%以上”的预期指标。对劳动者而言,收入主要来自工资。如何稳定合理地增加职工工资,全总负责人在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举行的“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与中国工会作用”集体采访时明确表示,要发挥工会组织在非公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和中小企业大力中的作用,积极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制度。 香港人力资源管理学会2011年薪酬趋势调查表明,香港打工仔去年平均加薪为4.2%,较上一年上升2.3个百分点,创1998年以来新高。今年的平均加薪幅度为5%,但工会组织明确表态,5%的增幅不足以抵消通胀,正在积极争取使加薪幅度达到8%。在香港打工仔高调涨薪的过程中,可以看到作为维护其权益的工会组织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对比而言,目前我们的不少企业,工会由公司组织和经费由公司支持、工会主席由公司任命的现状,使工会组织的作用还没有大到代表工人并向工人解释为什么公司能或不能提高他们的待遇。在涨工资的谈判桌上,工会主席与老板们上演的不可能是“双雄会”,而顶多是“皮影戏”。 不能给民众增加福利的企业对我国的社会发展有害无益,长期以来的“低工资优势”只是强势话语的谬种流传。这一理念与政策既不会利于当代,更可能祸及将来。以我国目前的情况,高福利还不现实,但如果无视劳动者涨工资的合理要求而带来的种种弊端,则是典型的因小失大,遗害无穷。事实上,要判断一个国家的成本压力和竞争力,重要的是比较工资的增长与生产率的增长,如何把工资上涨当作一种倒逼机制也可能体现经济转型的重要一步。 我们不能把工资增加的希望寄托在一个开明的总经理,或一个道德高尚的CEO身上,应当把着力点放到提高普通劳动者在工资收入方面的话语权上。这不但需要打工仔们提高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工会组织具备独立维权的能力,以及各级政府打好手中的监管牌,更需要的是,要在工会组织的主导和在广大职工的有序参与下,尽快形成反映劳动者权益的工资决定机制和增长机制,这才是治本之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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