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师命暴露出真问题
www.fjnet.cn 2012-09-10 16:56 徐 娟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像郑女士这样上当受骗的报道,已经不是什么新闻了。众所周知,在民间借贷中,借条是个非常重要的证据。郑女士借钱给“老师”时,为什么非旦没有索取借条,就连给老师通个电话核实一下这么简单的程序都免了呢?说穿了,这里头主要还是“老师”的名头在起作用。 前些年,北京教师周红利用学生家长对其职业的信任,采取“借钱”的方式骗取42位家长30多万元,被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2年。许多家长在案发后接受采访时,谈到被骗的原因时,几乎众口一词地说:“老师向我们借钱,好意思拒绝吗?”正是利用了家长们“不好意思拒绝”的心理,众多的骗子才频频得手。 家长们“不好意思拒绝”,其实背后掺杂着功利和无奈的复杂心理。一方面,一些家长平常都挖空心思、变着法子给老师们套近乎,在他们眼里老师向他们借钱,是一种亲近的表现,哪还会去要借条和电话核实呢?另一方面,正所谓“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自己的孩子还需要老师“照顾”着呢,老师们提出的这个“小要求”自己敢不照办吗? 按照最基本的职业操守,记者不应当借采访机会向被采访对象借钱,警察不应借侦查的机会向犯罪嫌疑人借钱,法官不应因为审案向诉讼当事人借钱,同样道理,教师也不应利用自己的“学生资源”向家长借钱。现在的问题是,包括记者、警察、法官、教师在内的公职人员,手头上都或多或少地掌握着一定的公权力,当他们将这些公权力滥用转化为私权力时,一方面,缺乏有力的监管和制约手段,另一方面,我们的社会也没有做好应对的心理准备。 假师命暴露出真问题,要有效避免郑女士上当受骗这样的事件发生,除了需要家长们转变观念、提高警惕外,正名是遏制盗名的最有效办法。如果从教育行政部门到每所学校,都以家喻户晓的方式明令禁止教师向家长借钱借物,并且辅之以严厉的处罚措施,那么不仅可以将极少数教师的不良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也可以使广大家长认识到,借钱给老师不是在帮老师而是在害老师,千万不能好心办错事。一旦这些观念在老师、家长和社会上形成了共识,成为了自觉行动,再有骗子盗用老师的名义行骗,家长们的第一反映必然是:孩子的老师绝对不会这样做,这绝对是骗子的伎俩,接下来唯一要做的就是向警方举报,协助破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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