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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车守法奖汽车”值得商榷

www.fjnet.cn 2012-08-27 16:14 叶祝颐 来源:东南网我来说两句

近日,浙江海宁市公安局发布消息称:从今年9月1日到明年8月31日,海宁的汽车驾驶员如果在这一年的时间里没有交通违法,就可以参加守法驾驶人奖励活动。最幸运的驾驶员可以免费把汽车开回家。其他获奖者,也可以获得智能手机、无线宽带免费使用权等奖品。(8月26日中央人民广播电台)

与“只罚不奖”的交通整治常规做法相比,海宁市公安局的做法比较少见;与石家庄市现金奖励不闯红灯者不同的是,海宁市公安局给开车不违法者奖励汽车的做法,更是少见。从形式上讲,海宁市公安局的做法确实具有视觉冲击力。从效果上讲,物质奖励有利于引导司机遵守交通法规,改善警民关系。

但是,从本质上讲,遵守交通法规是每个司机应尽的社会义务与起码的社会公德,并非高风亮节的举动。现实生活中,公民需要遵守的法律法规道德规范很多,遵纪守法的公民也很多,按照这样的奖励逻辑推算下去,如果随地吐痰的人多了,不随地吐痰应给予奖励;出口成脏的人多了,语言文明者应予以奖励;如果酒驾的人多了,开车不喝酒的司机也应予以奖励。如果是这样,政府如何奖得过来?尽管海宁警方奖励守法司机的初衷是善意的,但是都应该在法律框架内进行,不能逾越法律边界。警方用纳税人的钱来捍卫公民的道德底线,培养司机的守法意识,于理于法依据都不充足。由是观之,如此奖励新举措是一种病急乱投医式的谬奖举措,并不值得欢迎。

笔者还注意到,警方给守法司机发放的物质奖励并非现金,而是汽车、智能手机、无线宽带免费使用权等奖品。如果说警方奖励现金是乱花纳税人的钱的话,奖励汽车、手机、无线宽带给人留下更多怀疑空间。如果物品是公共资金买单,警方为何青睐某些品牌?在商业贿赂成风的现实语境下,警方如此照顾少数品牌让人心生疑云。如果奖励物品是商家与警方联手策划的促销活动,既是对守法司机的戏弄,也涉嫌对其他商家造成不正当竞争。对此,海宁警方应拿出诚意与行动自证清白。

笔者这样说,并非说交通安全不重要,交通秩序不应该整治,警民关系不需要改善。但是警方整治交通违法行为关键要着眼长远,依法依规进行。交通违章的问题并非一天两天形成的。重典整治也好,奖励守法者也罢。都非长久之计,还有打运动战之嫌。在我看来,良好的交通秩序需要政府科学规划城市交通,完善管理机制,增强服务意识;也需要每一个司机与市民道德自觉,需要交通秩序管理成为制度常态,而不是“一曝十寒”、标新立异。

不可否认,有关部门短期内调动人力、物力资源,搞出奖励新花样,动用舆论宣传造势,在一段时期内整治效果或许会“立竿见影”。但是“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交通违法问题由来已久,让司机循规蹈矩、严格自律,需要一个不短的过程。受财力限制,警方也不大可能把“奖励”进行到底。如果没有长效机制做支撑,如果没有司机的道德自觉,应景“奖励”停止之后,交通违章问题可能故态复萌。

因此,海宁警方即便出发点很好,也是问题一大堆,副作用明显。从法理角度讲,也值得商榷。只有建立科学的管理机制,开辟法律化、制度化的管理路径,使交通管理、交通服务成为工作常态。从校园、驾校入手,持之以恒抓好养成教育,才是破解交通违章难题的正解。

  • 责任编辑:林雯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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