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公经费"公开,就该有人带头"找麻烦"
www.fjnet.cn 2012-08-27 16:03 张楠之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因湖南省宁乡县玉潭镇政府没有及时回复信息公开申请,媒体从业者廖红波向宁乡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8月21日,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玉潭镇政府收到申请后,消极回避,违反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15个工作日内答复”的规定。同时,认定廖红波的申请理由不成立,驳回其诉讼请求。当地官员认为廖是在“给政府找麻烦”。(8月26日《中国青年报》) 对于习惯了在无人监督的情况下大手大脚花钱的政府部门来说,自己主动地公布“三公经费”,无异于自断手臂——既断了一些官员奢华生活的来源,也断了某些官员捞取油水的门路。所以,在没有外力——包括来自上级的压力和公众的有效监督——的情况下,希望其主动公开的可能性,即使不为零,也是小得微乎其微。 但是,外力的干预就一定有效吗?答案是否定的。因为这一外力,无论是来自其上级,还是来自公众,如果无法对其根本利益如官帽等形成实质性威胁,这种干预就不可能带来压力,也就不可能促成哪怕是最小程度的改变。而且,即使外力能够形成一定的压力,也会遭到激励的反抗,毕竟,被伤害的是多年养成的、业已习惯了的一种习惯,涉及方方面面众多拥有权力者的利益,困兽犹斗,何况在压力面前拧成了一股绳的权力拥有者! 只有有了足够的外部压力,政府部门公布“三公经费”才会成为可能。不仅地方政府如此,中央部委也是如此。近几年,中央各部委都在逐渐公开自己部门的“三公经费”,有些部委公布的过程最初也是“犹抱琵琶半遮面”,扭扭捏捏,像挤牙膏一样慢吞吞。而且,不仅在公布的详细程度上广受诟病,对一些质疑的回应也饱受质疑。这说明,公开也仅是第一步,离公开的目的,即实现支出合理,仍有很长的路要走。 所以,玉潭镇政府对廖红波要求公开“三公经费”信息的申请的反应,并不让人感到奇怪。对于官员们来说,公布“三公经费”无异于自揭“家丑”,甚至会成为让人发现腐败内幕的契机,这当然是“找麻烦”。不过,这不是在“给政府找麻烦”,而是在给官员“找麻烦”,把“官员”与“政府”来个概念偷换,不过是某些官员为了自保而唬人而已。 即使有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机关事务管理条例》等法规或文件,也不意味着必然会有各级政府部门的“三公经费”的公开。这一方面当然要寄希望于行政机构内部由上而下的压力和上级部门的示范作用,更需要来自公众监督的压力。廖红波先生的公开申请和讼诉就是施压的一种方式,在政府部门的反击面前这种施压未必有效,或者未必一开始就有效,但由此而形成的舆论压力和对其他公众维权意识的唤醒作用,则是不可低估的。 从某种意义上来讲,能够唤起更多的人关注政府部门的“三公经费”,让更多人的意识到自己有权利要求政府公开相应信息,唤起底层公众监督政府的意识,是廖红波这样的先行者行动的最大作用。有了这样的开始,我们对“三公经费”以及各种政府信息公开的前景,是可以保持谨慎的乐观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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