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致歉变成机制改革的推动力
www.fjnet.cn 2012-08-09 08:37 周虎城 来源:南方日报 我来说两句
近期发生了两起致歉事件:一起是云南昭通警方就“5·10”巧家爆炸案中的热点问题向社会公众、赵登用及其家属表示诚恳道歉,因为侦查证明赵登用不是嫌犯,而是受害者,案件前期的通报不严谨、不确切,给社会公众、赵登用及其家属带来了误导和影响;另外一起是广韶高速公司为“寒心收费站”致歉,省路桥公司也表示要从人性化角度考虑各类突发情况,以尽量体现出“友爱与互助”。 赵登用一案曾经引起巨大社会争议,案件发生后没几天,巧家县公安局曾经召开案情通报会,一口咬定赵登用就是嫌疑人,该县公安局长甚至曾拿前途来担保。若非赵登用家属的坚持和舆论对此的不懈追击,特别是上级公安机关的持续侦查,冤案可能就变成了“铁案”,哪会有今天的道歉呢?至于广韶高速公路不近人情之事,亦属办事死板,不顾虑百姓正当诉求,为人民币服务超越了为人民服务。但是,他们毕竟都道歉了,都纠正了曾经犯下的错误,这说明当下的管理体制具备了一定的自我修复、自我修正的功能。 但是,致歉不能止于致歉,过往也曾发生过多起事后致歉的事件,但致歉之后一切复归原样,教训一次又一次地重来,这足以说明不能简单地停留在致歉阶段,而应当利用每一次的致歉,使之成为机制改革的推动力。有人常指望机制改革能有个“一揽子”工程,毕其功于一役,想法非常浪漫,却又不尽实际。任何改革都有一个试错的过程,试错是为了能够有机会、有条件修正错误,然若一下子推出一个全新的整体性改革方案,试错了再往哪里改呢?难改。因此最为稳妥的改革是发现一个错误改正一个错误,从而使机制逐步优化、使改革细节积少成多,积跬步以致千里。 赵登用一案就应当超越致歉,通过此案反思办案机制是不是存在漏洞,“命案必破”的政绩压力是否会导致出现办错案现象?能否以此建立办案机关、嫌疑人、律师和公众、媒体之间的有机互动关系,能不能够推动司法管理体制的优化改革?通过“寒心收费站”事件,我们能不能建立高速公路意外情况的救济机制,能不能够对交通管理体制也优化一二?事实证明,这是可以办到的。前不久《国务院关于批转交通运输部等部门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实施方案的通知》公布,春节、清明节、劳动节、国庆节这4个节假日高速公路免费通行,这不正是应对节假日高速公路拥堵现象而作出的修正性改革吗?体制机制有点漏洞不可怕,可怕的是明知有问题却无动于衷,不敢改革,害怕承担责任。 改革确实是有风险的,许多时候改革的促成需要勇气,却又不仅仅需要勇气,还要有诸多力量的配合,需要时机的精确到位,需要大智慧。但是,面对细微的机制窠臼而去改革,面对明显的错误、失误去修正,却并无什么风险,也不会犯下什么错误,更无需鼓足太多的勇气,要的只是勤政爱民之心。 致歉既已有勇气,推动一点机制改革的小进步,又有何难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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