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西岸时评> 特别话题 > 正文

大学校长要“有所为”先要“有所不为”

www.fjnet.cn 2012-08-06 16:05  熊丙奇 来源:新华每日电讯 我来说两句

董校长的承诺让人赞许,但要全面推进校长职业化,单靠校长的自我觉悟,是难有保障的,必须推进现代大学制度建设,改革我国大学校长的选拔、任命、评价机制

在9日举行的北京师范大学全校干部教师大会上,新任校长董奇承诺:在担任校长期间,本人不申报新科研课题,不招新的研究生,不申报任何教学科研奖,不申报院士,将把百分之百的精力用于学校管理,要用“整个的心”去做“整个的校长”。(7月10日《新华每日电讯》)

正如董校长在做出“四不”承诺时所说“大学校长是一个管理的岗位,是一个服务的职位,目前中国大学管理的难度和复杂程度前所未有,大学校长必须心无旁骛、全心全意地投入到学校管理工作中去。”当好大学校长,先要“有所不为”,才“有所为”。担任校长岗位后,不再过多地参与学术研究,这是对校长职务的回归。

一直以来,我国大学校长,都是一边担任校长职务,一边继续从事科研,包括申请课题,申报各种奖项。公众曾认为,这可以让校长更大程度发挥作用,否则,如果一名学者担任校长之后,就不再从事学术研究,是对其本人的浪费,也是学术研究的损失。

这是对校长职务的严重误解,把校长当作了一个兼职就可以完成的工作。由于校长工作本身就很繁忙,再花精力去进行科研和教学,结果是两者都没有做好,尤其是学术研究和教学,校长从事学术研究,申请课题,往往只能“挂名”,而带研究生,也很长时间难以和学生一起交流。近年来,高校就曾爆出校长所带研究生发表和导师共同署名的论文涉嫌抄袭的丑闻,在事发之后,校长解释自己并不知情,对学生疏于管理,就是由于校长“兼职”太多所致。

另外,学者担任校长之后,继续从事学术研究和教学,还带来严重的行政化问题。有的校长利用自己的职务之便,为自己搞到各种课题,这破坏了学术的平等竞争;还有的校长本没有从事多少教学工作,却经过包装去申报国家教学名师,与一线教师争夺教学荣誉。2011年科技部公布的“973计划”项目,由大学承担的占63项。其中,项目首席科学家为现任大学校长、副校长、校长助理等校级行政职务的共计16项。去年中科院、工程院新增院士公布,媒体统计发现,新增工程院院士中现任或曾任高校校长、副校长的共有16名,占29.6%。很显然,校长从事学术研究和教育教学,更像是用行政权为自己谋求学术福利和教育福利。

在发达国家,从利益回避出发,有明文禁止学者担任大学校长后,不得再从事学术研究的;就是没有明文规定的,学者一旦担任校长,就将减少或不从事学术研究,也成为校长们遵守的惯例。这是现代大学制度对校长职业化的基本要求,只有如此,校长才能全身心投入到学校的管理中,同时也切实推进行政权和教育权、学术权的分离。

我国教育主管部门也认识到校长职业化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因此,在去年开始尝试以“职业化、专业化、去行政化”为基本标准公选校长,但对于学者担任校长职务后,是否还继续从事学术研究,并没有做出明确规定,这就使得承诺不再进行学术研究等成为校长的个体行为。

在董校长之前,去年底,湖南大学新任校长赵跃宇也公开承诺“在校长任期内,不申报新科研课题,不新带研究生”,这曾引起社会热议,舆论普遍赞扬赵校长带了个好头。此次董校长再在赵校长“两不”基础上增加“两不”,无疑将这一做法发扬光大了。但这能否在高校校长中蔚成风尚,前景并不明朗。

要全面推进校长职业化,单靠校长的自我觉悟,是难有保障的,必须推进现代大学制度建设,改革我国大学校长的选拔、任命、评价机制。在发达国家的大学,大学校长是由对大学理事会(或董事会)负责的校长遴选委员会公开遴选的,因此,在选拔校长时,关注的是其是否具有胜任校长的能力(包括是否懂教育、懂教育管理,有很强的社会活动能力),而不是首要考察其是否有一流的学术能力。在考核、评价校长的业绩时,会只考察其担任校长职务的业绩,而不会关注其进行的学术研究和教育教学工作。按照这一选拔、任命和评价机制,校长将摆脱行政化,走向职业化。

  • 责任编辑:邓宇虹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无法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