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满歧视的公共自行车何来公共性?
www.fjnet.cn 2012-08-02 09:05 张楠之 来源:东南网我来说两句
西安去年4月开办公共自行车项目。据悉,本地人办卡需缴325元(含200元押金、125元使用费),外地人办卡则要缴825元(含700元押金、125元使用费)。公共自行车运营公司表示,外地人押金高是因为外地人流动性强,自行车损坏或丢失,不容易找到他们赔偿。(8月1日《华商报》 没有任何证据可以证明,在同一座城市里生活的人中,拥有本地户口的人与没有本地户口的人之间,其道德品质会存在本质的差别。也就是说,如果担心外地人会损坏丢失自行车,那么,对本地人也应该有同样的担心。 公共自行车700元的成本价有没有水分姑且不论,倘若此说为真,那么,本地人的200元押金与自行车所谓的700元成本之间的差额就是500元,是押金的两倍多。这一差额足以促使一些人动歪脑筋,用假身份信息骗取自行车后将其折价销售,从中获利。而且,看起来本地人动这种念头的动力似乎更大一些。 以上的分析似乎有点“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的嫌疑,可是,设计这样一种基于户籍地不同而差别很大的押金制度的人,实际上就是在把所有人尤其是外地人看作需要防范的“小人”,并且在以他们自己的“小人”之心,度别人的“君子之腹”。 不可否认,管理部门的担忧并非毫无道理,这么多辆自行车,这么多人办理了自行车租赁卡,很难避免发生有人故意损坏自行车甚至租车不还的问题。但是,任何公共性的东西,都难免会被人揩油,也难保不会有人通过对公共物品的破坏来达到损公肥私的目的。所以,在推出公共自行车这样的公共物品之初,设计者就应该对此有清醒的认识,相应的损失就应该列入了预算之内。不过,一个正常运转的社会,失信者、道德品质低下者毕竟是少数,否则社会就不可能实现正常运转。而且,随着人们对个人诚信问题重视度的提高,这样的损失会越来越少。 如果是私人运营的、营利性的自行车租赁公司,即使收费标准有歧视性因素,公众也只能是谴责了事。但是,作为政府部门推出的、带有公益性质的“公共自行车”,其歧视性的押金收取制度代表的是政府部门对待不同人群的态度,也就是说,这种本、外地人区别对待的做法,只是政府部门在诸多问题上对外地人采取歧视态度的表现中的一种——其他领域的歧视甚至比这还要严重,比如就业歧视、社保上的区别对待、外来人口子女上学上的歧视等等。 一个城市的管理者如果没有对所有生活在这座城市里的人——包括长期居住者、短期居住者甚至是匆匆过客——一视同仁的态度,没有一种以君子之心度人的包容心态,其歧视外地人的规定既得罪了外地人,恐怕也很难讨好本地人。因为,一个歧视无处不在的城市,任何一个人都有可能成为被歧视的对象,即便不是在租赁公共自行车时被歧视,也会在其他方面被歧视——因为,总有一款歧视“适合”你。 作为城市的管理者,既然有心创新,那就不妨多一点气魄,大气一点,因为只有这样,居住在这座城市里的人们才会与你产生良性互动,以善意回报你。否则,一件小事也会失去很多民心,得不偿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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