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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为何会有“猥亵患者”的机会?

www.fjnet.cn 2012-07-30 09:29 武 洁 来源:东南网我来说两句

3月19日,一名女病人在厦门市妇幼保健医院进行手术,在术后麻醉还未苏醒时,遭到麻醉医生猥亵。7月28日,实施猥亵的麻醉医生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2个月,并赔偿给女患者10万元。(《海峡导报》7月29日)

乍一看来,既然猥亵女病人的医生不仅付出了高额的赔偿金,更为其行为承担了刑罚的代价,要说已是罪有应得,法律还了受害患者以相应的公平。

不过,对于这一猥亵女病人事件的反思,恐怕还不能仅止于法律和经济上的惩处。事实上,男医生给女患者问诊,女医生为男患者治疗,都难免会接触到患者的隐私部位。尽管男女授受不亲,在医疗服务上本不适用,医生的眼里也理应只有患者,没有性别。但是,行为准则和道德层面的约束力,究竟能有多强,是不是所有的医生都会因为白衣加身,便没了色心和色胆,的确不能对道德过度信任。

这也是为何,医疗服务中对于男医生接触女患者和隐私的治疗行为时,要求有女性医护人员在场的规定。否则的话,仅凭道德的约束,其实谁也不能保证当一个医生独自一人,无人监督时,会完全打消非分之想。

从这个意义上说,猥亵女患者的医生,固然应当受到法律和经济上的严惩,但何以医生会获得猥亵患者的机会,这之中所暴露的医疗机构在提供医疗服务时的违规与漏洞,同样不能被忽略。只有相应的规定被严格执行了,医生的行为才能有所约束,患者的权益才能真正获得保障。

  • 责任编辑:林雯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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