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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救助是对社会救助制度的有益补充

www.fjnet.cn 2012-07-24 15:23 徐 娟 来源:东南网我来说两句

日前,福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福州市城乡困难居民临时救助暂行办法》。《办法》指出,困难家庭临时救助,单次救助金额最高限额2000元;一个家庭全年临时救助累计金额,原则上不超过3000元。(7月24日《海峡都市报》)

看到这则报道的同时,笔者看到了《人民日报》刊载的一则消息:今年12岁的鞠兴浩是山东省临沭县高湖完小五年级学生。4个月大时,不慎被严重烧伤,造成下嘴唇外翻,说话不时有口水流出,还丧失了左手的部分功能。受此打击,母亲精神失常;父亲肝病恶化,常年卧床不起;爷爷奶奶相继去世。父亲病情加重后,10岁的他就用幼小的身躯支撑起整个家庭,被媒体誉为“钢铁少年”。

每每读到这样的报道,社会公众总会习惯性地投去赞叹之声。正因为经历重重磨难,这些未成年人的自强不息和与命运抗争的举动,才显得如此惊心动魄;所散发出来的人性温暖与坚忍,才如此清晰而准确地打动了公众的神经。但与此同时,我们不妨从另一角度看待“钢铁少年”,去感受他在真实生活中的悲情与艰苦。鞠兴浩所付出的一切,早已不是“穷人的孩子早当家”所能一笔带过的。年仅12岁的他,如何承载成年人也难以承受的压力与重任?关爱呵护儿童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虽然身处逆境的花朵也会努力向阳生长,但这绝不能成为我们逃避责任的借口。

“钢铁少年”的坚忍形象,击中的是社会救助的脆弱。在这方面,政府没有任何理由缺位。社会救助问题不论到哪一天,都是政府的责任。没有良好的制度是政府的责任,没有有效的保障是政府的责任,没有良好的政策引导也是政府的责任。这次福州市出台《城乡困难居民临时救助暂行办法》,对符合条件的困难家庭,政府将给予单次救助金额最高限额2000元的临时救助。尽管2000元不是很大的数目,但意义却很重大。因为,对于政府而言,是对社会救助制度的有益补充;对于贫困家庭来说,能解燃眉之急,度困境之危,乃至点亮生活希望,改变前途命运。

我们期待各地也能像福州市一样,综合运用政策、经济、法律和行政手段,形成一条强有力而紧密的纽带,把方方面面的资源有效整合利用起来,发挥出最大功效,为鞠兴浩这样的困难家庭提供生存、医疗、心理、技能、成长等方面的社会救助。“钢铁少年”其实没有钢铁般的承受力,我们不能让孩子清澈的眼神透出本不应有的哀伤,不能让生命中不能承受之重压在他们稚嫩的肩上!

  • 责任编辑:林雯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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