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西岸时评 > 经济论衡> 正文

合作建房重在补位市场

www.fjnet.cn 2012-07-23 09:03 堂吉伟德 来源:广州日报 我来说两句

在2012年上半年刚刚结束、市场成交量逐渐回暖的时刻,合作建房之风再度席卷北京楼市。近日,北京合作建房项目举行新闻发布会,拥有多年房地产销售经验的孙智群进军合作建房,声称其建设的房子比市场价低40%。沉寂多年的“合作建房”重又进入人们的视野。(7月22日《燕赵都市报》)

合作建房,通俗解释为一些志同道合的人合伙出钱,自己买地,自己雇人盖房子。作为解决城市“夹心层”住房问题的一个途径,合作建房的最大优势在于其成本低廉,变相增强了建房者的购买力。在其他一些国家,合作建房是商品房和保障房的极大补充,既可以减轻购房者的负担,又可以为政府分忧,因而具有很大的发展空间。比如在德国,住房合作社形式的合作建房占德国每年新建住宅总数的30%。其他如英国、日本,合作建房也获得了政府的大力支持,因而在整个建房体系中,占有很大的份额。

但较之于国外,合作建房在国内行不通,很重要的原因在于既缺乏法律层面的保障,又缺乏政策方面的支持。一方面,如果没有政策支持,比如提供优惠的贷款,给予较为低廉的土地,以及在证照办理、税收等方面提供方便,那么合作建房的优势,就只能来自于开发利润,以及所谓的公关费;另一方面,合作建房是对商品房,甚至是土地财政的一种冲击,在这种情况下,能否得到地方的支持,也是一个疑问。

虽然不能说,合作建房在国外行得通,在国内就必须这么做,或者说当前有没有合作建房的必要性。从现实情况看,如果除去利润,以及各种管理费和公关费,合作建房的比较优势并不明显。最主要障碍是在终端环节即领取房产证可能走不通。此外,管理效率和方式,也是限制其发展的一个原因。在监管层面,合作建房的不确定性,以及第三方的不完善,加剧了决策层的担忧。

但必须看到,合作建房的积极效用很难替代,其一、民间合作建房成功后,参与合作建房者拿到房子的价格相当于周边房价的四成甚至更低,为楼市调控提供了一个思路和方向;其二、有利于部分民众以合理价位实现安居梦;其三、减轻政府保障房建设的压力与负担;其四、有利于促使开发商抛却暴利思维,倒逼同区域房价下跌。更为重要的是,合作建房对于完善房地产市场的结构,具有重要的补充作用。时下房地产出现两极,要么依托于政府的保障房,要么必须选择开发商的商品房,中间却没有一个缓冲环节,容易导致开发商过于强大,形成“市场垄断”,这也是房地产调控不断反复的原因之一,些许放松调控力度,反弹的风险就会相当大。

无论从国外的经验来看,还是从温州、深圳的探索来看,允许和支持合作建房,已经显得极为重要。对于政策层来说,合作建房,不能仅具象征意义,也不能任其自由发展,必须从法律和政策层面加以重视,进行合理的引导,以使其健康良性发展,充分发挥市场补位和调整作用。要知道,民间资本的参与,不仅仅是一种市场行为,更是一种社会治理方式的转变,合作建房能充分发挥民众参与社会管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是社会管理“为民着想、为社会着想”的有益尝试,值得正视和鼓励。

  • 责任编辑:林雯晶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无法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广告服务| 网站地图|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 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