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越招越贵”,几重利益魅影?
www.fjnet.cn 2012-07-19 09:53 张遇哲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2009年10月1日起,江苏为了设置与国际接轨、与全国标准统一的高速公路名称和编号,全面更换了1.9万块高速路标牌,花费2亿元左右。对此,省交通厅解释称,高速标牌比市内指示牌要求更高。厂家则直言,招投标价格比出厂价格要高得多。(7月18日《现代快报》) 与1万多元一块“铁皮”的天价相比,“招投标价格至少要比出厂价高出三分之一到三分之二”的潜规则更令人震惊。集中招投标的初衷,就是通过大规模采购吸引厂家竞标比价,从而“只选贵的,不买贵的”。即使退一步讲,没太多压价空间,至少也能拿到个出厂价吧,焉有“越招越贵”的道理? 不过,如果我们记忆力好一点的话,应该就不会太过惊诧。其实,近年来类似招标价高得离谱的天价采购从未淡出过公众视线。山东烟台药品集中招标中,一片胃铋治的中标价,竟然是市场价的14倍;中科院空间科学与应用研究所购买的打印机内存条,价格高达6247元,而原装同型号的内存条也只售600元左右;市面上几百上千块钱就可以买到的自动感应水阀,高铁动车上花了1万元…… 政府采购招投标,缘何没有发挥规模效应,争取到议价话语权,反倒在一次次“越招越贵”中败下阵来,当了“人多钱傻”的冤大头。当然,每一起看似不正常的事件背后,都有其必然存在的缘由。揭开“越招越贵”的谜团,就得揭穿背后闪烁着的几重利益魅影。 第一重是权力自肥。少数政府采购人员与供应商沆瀣一气,通过权钱交易,在政府采购中分得一杯羹,这已不是什么“潜规则”,而是“显规则”。江西省金溪县教育局原局长辛铭在学校课桌、教学器材等采购业务中,不惜“明码标价”,对每套学生课桌都要收取销售商15元回扣。权力自肥到如此明目张胆的地步,雁过拔毛就成了政府采购的宿命。 第二重是商业贿赂。业内人士坦言,一些地方政府采购竞标,比的不是价格、不是质量,而是关系。不花钱送礼搞关系,很难拿到政府采购的单子。以至于有好心的厂家甘愿放弃“越招越贵”,主动建议对方化整为零避免招标,这不能不说是一种黑色幽默。可见,招投标之下的利益公关和打点费用,已然成为企业不能承受之重。 第三重是部门利益。去年,湖南省财政厅等机关一起政府采购被指有猫腻,原本1500万元可以完成的采购,最后却以3000万元高价成交。湖南文化厅规划财务处处长丁宇一语道破天机:“这是预算执行的需要。若预算未执行完,财政就要收回,必然会影响第二年的预算编制。”现在通行的预算方式是“基数预算”,每一年的预算视上一年度的收支情况而定,一些部门为了确保部门利益不缩水,就会设法花完预算,至于钱花得是否冤枉,则不是考虑的重点。 围绕政府采购招投标的几重利益魅影,形成一个坚不可摧的利益衍生体,其赖以生存的土壤就是政府采购的制度漏洞。吉林省社会科学院研究员傅大中指出:“审批关、招投标关和公告关都有漏洞,使一些地方的监督形同虚设。”要想走出“越招越贵”的怪圈,必须在制度和程序上“补漏”,通过细化监督和惩戒机制,严厉打击商业贿赂,全面推行“零基预算”,让各种利益魅影无处遁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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