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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态换无罪

www.fjnet.cn 2012-07-19 08:35  肖  擎 来源:长江日报 我来说两句

新闻:商人谢益元因涉嫌假冒商标被上海闵行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数百万元财物被拍卖。在被关押296天后,上海中级法院撤销闵行区法院的行政判决,但闵行法院一直未同意撤销对其的刑事判决。最后,谢益元承诺放弃国家赔偿才被闵行法院判无罪。(7月18日华声在线)

宣判有罪,撤销判决,宣告无罪,首先必须是法律事实出了问题。谢益元被宣告无罪,说明假冒注册商标罪名不能成立,或者说至少没有证据表明他假冒了别人的商标。

然而他被宣告无罪,不是基于法律事实,而是承诺放弃国家赔偿,这样的做法,实在令人匪夷所思。宣告无罪和有罪直接关系到一个人的法律地位,因为一个人放弃赔偿的承诺,法律判决的变更如此儿戏吗?

法律问题很多专家已经说了。但还请注意,谢益元获罪又无罪,闵行工商部门都是关键角色,又是政府部门、法院,又是个人、企业的权利,这起案件里面的问题根本就不止一个赔偿问题。顺藤摸瓜不知道会摸出什么东西。

文/肖擎

图/焦海洋

  • 责任编辑:林雯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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