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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拆防盗网会不会再次伤害“城市形象”

www.fjnet.cn 2012-07-12 11:00  贱言献车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日前,多名网友发帖质疑四川省大英县强拆防盗网,称政府以“城市乱象治理”为名一刀切,做面子工程,并投诉拆除费用要民众自行承担。对此,大英县回应称,拆除防护栏是为了城市形象更美丽,并已决定“临街面的防护栏必须拆除,非临街面的提倡和鼓励拆除”。(《扬子晚报》7月11日) 广为家庭采用的防盗网,该不该拆除,从科学的角度,确实应该拆除,理由除了政府强调的影响“城市形象”之外,至少还有两大原因:一是防盗网本身存在着巨大的安全隐患,因家里窗户被防盗网封死,发生火宅时无法及时脱身导致悲剧发生的新闻,时有报道,另外,老化的防盗网高空坠落伤及行人和他人财物的新闻,窃贼借防盗网爬至楼上偷盗的新闻,也时有发生。二是某些伸出去的防盗网,在本质上属于违章建筑。

然而,该拆除的防盗网,是不是意味着必须拆除,那得靠群众对治安的信任程度说话。安装防盗网需要成本,谁也不愿意做笼中鸟,居民安装防盗网,是因为对人身和财产安全的担心,本质上是对社会治安的用脚投票。如果天下无贼,夜不闭户,路不拾遗,谁会吃饱了撑着去装防盗网呢?如果万一家中被窃,公安能够迅速破案,业主能够和物业迅速厘清责任关系,估计业主也不会抵制拆除防盗网了。因此,要拆除有形的防盗网可以,政府和物业应该先织起居民心中的防盗网。

该拆除的防盗网,也不是想拆就可以拆的,拆除的时机非常重要。我国没有全国性的法律禁止居民安装防盗网,多数地方也没有相应的法律规范,居民安装防盗网的时候,是一种自由。已经安装上去的防盗网,在本质上属于居民的私人财产,没有法律授权,强制拆除则有违《物权法》的相关规定。因此,政府要规范居民家庭的防盗网,甚至是要强制拆除防盗网,不能仅凭领导的一时意见,应该按照程序,征集民意,先立法,再执法。

无论是去过国外的,还是从影视上所见,我们几乎很难见到国外的居民安装防盗网的,难道他们不怕小偷吗?究其原因,主要有三点可以让居民放心而不装防盗网:一是法治面前平等,既不允许有人凭体力盗窃,也不允许有人凭智力盗窃,更不允许有人凭权力盗窃,在权益的保护方面,所有人能够得到平等对待;二是国外的物业服务比较规范,不像国内居民往往只有交物业费的义务,却几乎没见过物业服务合同的具体内容,国外交物业费的家庭手上都有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合同对物业的安保责任约定的非常清楚,业主几乎不担心出现被盗事件后无人赔偿;三是国外的法律赋予了主人对未经主人允许强行进入者的无限制级防卫权。

防盗网确实是城市形象的一面镜子,居民纷纷安装防盗网,客观是对城市治安的不放心,让城市形象蒙羞一次;安装了防盗网,又影响了城市美观,让城市形象再度蒙羞;一些地方不顾法治精神,简单强制拆除居民已经安装的防盗网,让城市形象第三次蒙羞。既然防盗网是城市形象的一面镜子,政府在处理的时候,就不应该错上加错,而应该以现代法治精神、人文关怀,重塑城市形象。人的美丽,贵在心灵美;城市形象也一样,贵在内在形象。城市将内在形象树立好了,外在形象的塑造,相对是比较容易的一件事情。

  • 责任编辑:林雯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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