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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拿“公交专营”当“令箭”

www.fjnet.cn 2012-07-10 15:40 郭 鑫 来源:东南网我来说两句

最近,西安市东叶寨村村民集资购买了两辆18座的中型客车,专门为村民出行服务。此前,该村多次要求公交车在村里设立便民公交车站,但被西安市公交总公司拒绝。交管部门称,自购便民车属于非法运营,应当取缔。(7月10日 央视)

公共交通是公共产品,关系百姓的出行和安全。政府实行公交专营,排除相关的竞争者,目的是为了维护公交运营秩序,更好地保障市民的出行。但西安市公交总公司在面对村民的开通公交线路的要求时,显得太官僚,太“钻营”。

村民出行不便,要求开通公交线路是合情合理。但公交公司以自己是财政补贴单位,开通线路需要多部门调研、批准,程序复杂为由,予以拒绝。村民迫于无奈,只好自己集资买公交车,方便大伙出行。但交通管理认定村民自设便民公交的举动属于非法运营,应该取缔。

村民私自开通公交线路,确实违反了公交专营的有关规定,但这纯属是无奈之举。申请开通公交不准,自设便民公交不行,有关部门高声说“不”确实有法有据。但法律、法规不单是规定人们不准做什么,也规定了百姓的权利是什么,如何得以实现。

专营是权利更是义务。公交专营意味着其他企业、人员不得随意进入,但也意味着享受专营权的公交企业对市民出行有着最大、最重的责任。如果市民出行不便,说明专营的公交公司工作没做到位,责任没履行好。村民出行不方便,公交公司就要想办法予以解决,而不是动辄拿规定说事,只会说“不能这么办”,而不说“应该如何办”。

如果只想着线路、道路、成本对企业不利,就罔顾村民的乘车权益,那就违背了公交的公益属性,所谓的专营也就有点“钻营”的意思。自负盈亏的西安市长安区客运总公司开通延点车或赶集车是解决村民乘公交难的好办法,专营的西安市公交总公司不妨借鉴一下,多想想办法解决村民出行难,而不是拿着专营当令箭,只想着排他,不想着利民。

  • 责任编辑:林雯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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