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地灾预警机制还需谨防责任“短板”
www.fjnet.cn 2012-07-10 07:09 程思明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6月28日,四川宁南县一施工营地被泥石流冲毁,已造成14人遇难,26人失踪。据悉,事发前1天,当地政府曾将预警短信转发给工程建设筹备组接洽人胡某。胡某却将该短信删除,他称该短信太笼统没有大意义,并表示防汛不是他的职责,自己没有义务去转发。(2012年7月9日《新京报》) 当环节的疏漏阻挡信息的发布,耗资建立的预警机制也就形同虚设。从某种意义上来讲,安全意识的增强,重于单一的预警防治。因此,在针对突发性自然灾害的防范方面,落实责任、强化宣传甚至远比地灾预警机制的建立更为重要。所以说,如果能够提高预灾联络人的安全以及责任意识,哪怕是用最原始的“敲锣”方式,也能够在灾难到来之前发挥重要的作用。 很难想象,在当前信息发达的时代,一个关乎数千条生命的灾害预警信息,仅仅是凭借几条手机短信的相互转发来进行传达,这难免会让人感到是当地政府应急措施不足的表现。 实际上,气象灾前预警作为公共信息,本应为地方政府为民众服务的一个重要方面,但此次因中间环节出现纰漏所造成的人员伤亡,虽然一定程度上是因相关企业对于预警信息不够重视所致,但却也映衬出当地政府预警机制的“短板”。 事实表明,单一的短信预警机制,对于预防地灾的发生,并不能够完全发挥作用。早在2011年,国务院下发的《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就已经明确表明,到2020年,中国要全面建成地质灾害调查评价体系、监测预警体系、防治体系和应急体系,基本消除特大型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威胁。 很显然,即便是此次四川宁南县地方政府早已发布灾前预警信息,但从事态的结果来看,有关灾害的评级、应急措施都没有跟上,也是造成预警短信沦为“垃圾短信”的重要因素。 所以说,想要彻底发挥预警机制的防灾能力,相关部门不仅要走出“发完了事、事不关己”的预警盲区,还应该建立短信灾害分级管理,准确发布地灾危害,避免因接洽人的不够重视所导致预警“失灵”。而与此同时,也应采取多渠道的预警信息发布,并通过网络、电视、广播、微博、电话等多种渠道发布信息。 目前,我国现有技术条件和经济能力为彻底扭转地灾“防不胜防”的被动局面提供了基础保障,但有关责任“短板”及责任人的疏忽造成的预警“失灵”更应趋于完善。特别在此次事件当中,暴露出来的不仅是信息预警的脆弱性,更昭示出,重新完善灾前预警机制和应急措施已经迫在眉睫。 有人说,每一次灾难都将是一次考验,但愿此次发生的因接洽人忽视预警短信所造成的人员伤亡,能够给各级部门吸取一定的教训,并可能以此为契机,逐步提高临灾预警信息的准确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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