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坍塌不是质量问题便是责任问题
www.fjnet.cn 2012-07-06 10:11 马振国 来源:东南网我来说两句
7月2日,云南省绿春县元绿二级公路绿春段发生坍塌事故,整条路飞下悬崖,一辆面包车被甩下悬崖致1死2伤。公路被质疑为“豆腐渣工程”。绿春官方称,暴雨导致山体滑坡,“绝不可能是公路的质量问题”。据悉,绿春公路于4月27日试通车,投资42.18亿元。(7月5日《北京晨报》报道) 云南省绿春县新修的二级公路,部分路段能发生坍塌事故,笔者相信绿春官方对此做出的解释,此次事故全由暴雨导致的山体滑坡所致,不是新修的公路出了质量问题。可是,我们真以绿春官方的解释来看这次事故,这次道路出现坍不是道路质量所致,也应该是在修建道路的时候出现了责任问题。 从绿春官方的解释来看,此次事故不是工程质量出了问题,纯属天灾、意外所致。当然,我们也有理由相信绿春官方的解释。首先,此工程完工才几个月,即使负责此项工程的相关部门是雄心吃了豹子胆,也不敢把修建这么短命的“豆腐渣工程”,争着抢着让自己“撞枪”。其次,媒体常常会曝光一些“豆腐渣工程”,这对承办此项工程的相关部门,也应该有所震慑,至少也会让相关部门有所顾忌,不会那么肆无忌惮的行事。因而,笔者相信绿春官方没有撒谎,这起事故确实与工程质量无关。 以常理而言,相关部门在制定公路修建方案的时候,通常会派出专家队伍对所选路线的地质情况进行考察,防止因为地质问题影响到工程的进度及质量。根据绿春官方的解释,此次道路出现坍塌,不是人为原因所致,那便是地质原因所致。既然这样,这是当时相关部门没有派出专家队伍,对所选路线的地质情况进行考察,还是当时派出的专家没有能力考察清楚山体滑坡这样的地质问题?若是前者,这便是相关部门的失职,没有很好考察道路所经地区的地质状况;若是后者,笔者更相信这是派出的专家队伍素质太低,没有能力勘明已经存在的地质问题,而不是这里的地质问题过于特殊,专家对此难题也是无能为力。其实,山体滑坡也不是多么复杂的地质问题,要是专家连这个问题就勘察不出来,不仅有愧于专家这个荣耀的名头,也低估了现在地质探测技术的能耐。 即使,这起事故不是因为工程质量出了问题,也是相关部门没有履行好自己的职责,才导致的恶果。相关部门在修建道路的时候,保证工程本身质量不被损害,只能维护好工程本身的安全。若是相关部门要保证工程整体性的安全,不仅要保证工程本身的质量不被损害,也要防止工程之外可能出现或者存在纰漏。可是,从绿春官方的解释来看,恰恰是工程之外出现的纰漏招致这场不幸。绿春官方必须对此次事故负责,不能以工程没有质量问题,推脱自己的责任。对政府而言,负责不仅仅是一种必备的行政态度,更是一种自救信誉的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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