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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公务用车也是“临时工”?

www.fjnet.cn 2012-07-04 07:47 范子军 来源:东南网我来说两句

昨日,有网友在龙岩某论坛发帖称:龙岩漳平永福镇镇政府用车,凌晨撞伤一对兄妹,事后,肇事司机逃逸。昨日,导报记者找到两名伤者,男子受了轻伤,但女子伤势较重,目前,仍未度过生命危险期。

而肇事车辆是否为公务车?漳平永福镇镇书记称,肇事司机确实是镇政府司机,但肇事车车主是该镇某村村主任,镇政府向车主借用该车辆,肇事车并非镇政府所有。(7月3日海峡导报)

一段时期以来,但凡发生负面、责任事件,“临时工”、“编外人员”所为,已经成为官场上的一种习惯性回应了,个中奥妙大家也早已心知肚明。如今,镇政府司机开车肇事伤人,是否存在公车私用,无疑牵涉到所在部门或镇政府该不该担责、如何担责的问题。

不能不佩服永福镇镇领导的姿态,没把肇事司机说成是“临时工”,无疑是相当不容易的了,不过,那辆肇事皮卡车的“临时工”身份,委实让人难以置信,相反,更叫人不得不佩服当地政府在推诿责任上更有心机,比那些动辄拿临时工说事的要高明得多。

肇事车辆在交警部门登记的车主确实是该镇某村村主任陈某才,但该车却一直归镇政府使用。村主任陈某才长期将车借给镇政府使用?如果属实,免不了存在某种微妙的利益关系;而更有一种可能是,将公车“挂靠”在私人名下,真可谓未雨绸缪,让人刮目相看。

很明显,既然肇事车一直由镇政府使用,那么其“公车”的真实身份就无可辩驳,镇政府没有理由以此为藉口,推脱这起交通事故中的责任。有关部门不但不能把肇事车当成“临时工”,而且要严肃查处背后可能存在的猫腻,阻断公车“潜伏”的路径。

  • 责任编辑:林雯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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