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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相免征

www.fjnet.cn 2012-06-12 16:29  朱慧卿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审计署称,53个县2008年至2011年出台221项与国家政策明显相悖的招商优惠政策,以财政支出方式变相减免应征缴的财政性收入70亿元,去年变相免征33亿元,相当于其预算收入5.81%。县级政府在招商引资过程中,将企业缴纳的税收、土地出让收入等,通过财政列支等手段返还给相关企业。违背国家政策的招商优惠措施,给国家财税带来损失,还造成招商引资的恶性竞争,与日益健全的市场经济不相适应,这种做法应当停止。(福建日报)

朱慧卿 文/图

  • 责任编辑:林雯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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