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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编制不算工伤”有悖人情法理

www.fjnet.cn 2012-06-07 10:10 王 琦 来源:东南网我来说两句

6月4日,20岁的滑翔伞队员杨小强在完成一个高难度技术动作时出现失误,从百米高空坠落死亡。一位国家体育总局工作人员向记者表示,杨小强无国家队编制,不能算工伤,需由本人所在的俱乐部负责。据悉,杨小强此次训练系个人行为,其私自练习高难动作致悲剧发生。(6月6日《半岛晨报》)

我国因工伤认定引发纠纷的案例不在少数,但没想到国家队也会牵连其中。做为为国争光的运动员,他们从事着强体力劳动的高危行业,很多运动员在退役后,都有不同程度的身体损害,在日常训练中也要面临很多意想不到的危险,比如,男排球员汤淼,体操选手桑兰、王燕等。而此次的杨小强是去年6月在国家滑翔伞队队员选拔赛中入选国家集训队的,并于去年7月31日在捷克结束的第六届世界锦标赛中获得亚军,这是中国选手在该项比赛中取得的最好成绩。面对这样一个优秀队员的噩耗,仅仅因为其不是正式编制,而不按工伤处理,这无异是对亚军奖杯的一个天大的嘲讽。

其实,国家体育总局如此做法,既不合情,更不合法。2004年1月1日起实施的《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该条例第六十一条还对“职工”的具体范围进行了明确,即“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各种用工形式、各种用工期限的劳动者,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而体育总局对于杨小强是由于私自练习高难动作致悲剧发生的说法,更是一个冷笑话。有些企业由于想逃避工伤赔偿,会告知受伤员工,受伤是由于员工本身对于机器操作不当,企业不负主要责任。这和体育总局的说法不谋而合。

此次杨小强的事件更曝露出国家体育总局对于国家滑翔伞队管理的盲点。目前,国家滑翔伞队归航空一部管,而且是‘非奥’项目,建制不全,从国家队教练到队员都没有具体编制,中心也没有给他们缴纳五险。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国家体育总局未对国家滑翔伞队的队员们缴纳工伤保险已属不对,如再拒绝其工伤认定,更是错上加错。国家体育总局应尽快对杨小强的事件拿出解决方案,并为其他没有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工作人员缴纳此项费用,这不仅仅保障了运动员的权利,也分散了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

如果连国家队的工伤都不算工伤,那只怕会寒了运动员的心,也寒了众多“临时工”的心。希望杨小强的事情能尽快得到解决,让这个年轻的灵魂尽快得到安息,也让他的父母得到些许慰藉,让亚军的奖杯依然闪亮。

  • 责任编辑:林雯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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