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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见武汉ATM双倍吐钱市民“不敢拿”

www.fjnet.cn 2012-06-01 16:12  徐云鹏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就在前两天,英媒报道英国取款机吐双倍钱不用顾客负责的新闻让大伙惊叹不已。这无独有偶,就在5月30日晚上,武汉一家银行自助银行内居然也诞生了这种双倍吐钞机,不过,武汉刘先生可不敢拿,他打了110,一直等到银行工作人员到来。(据2012年6月1日《大河报》)

俗话说,喝凉水花脏钱,早晚都是病。做人应当守住本分,不取不义之财。面对ATM“双倍吐钱”,武汉市民刘先生死心眼儿不敢拿,而是选择了报警并一直坚守。究其心理动机,固然会是多种因素的,但我们决不可小觑刑罚的震慑力。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也是有罪必究的必然结果。

2006年4月21日,广州青年许霆与朋友郭安山利用天河区黄埔大道某银行的ATM机取款,结果取出1000元后,银行卡账户里只被扣1元,许霆先后取款171笔,合计17.5万元,郭取出1.8万元。事发后,郭主动自首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许霆被广州中院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经过上诉,2008年3月,广州中院认定许霆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罚金两万,追讨其取出的173826元。

在中国,取款机出错,储户占便宜的案件,继“许霆案”之后也多次发生,无论是“昆明版”的,还是“南京版”类似的案件,结局也大致一样,司法及时介入,取钱者负民事和刑事责任,如数退还款项,并获刑数年。重罚之下,公众注定心有余悸。尽管有人认为许霆案判得重了点,但其震慑的作用肯定是达到了。以至于一些人看到取款机异常“吐钱”,心里就发憷。严厉打击就是最有效的保护和预防,在银行电子金融服务体系始建之初,我们也很乐见这种客观效果。

刑罚的目的是预防犯罪。要实现刑罚的目的,必须做到适用刑罚的不可避免性。列宁曾经指出:“有人早就说过,刑罚的防范作用,决不在于刑罚的残酷,而在于有罪必究,重要的不是对犯罪行为处以惩刑,而是要把每一桩罪行都揭发出来。”只有有罪必究,有罪必罚,才会使犯了罪的人不再敢再次犯罪,也才会使社会上的不稳定分子免去侥幸心理,不去实施犯罪。相反,犯了罪得不到揭露,受不到追究和处罚,就会使犯了罪的人还去犯罪,也会使社会上的不分子无所顾忌地去实施犯罪。这样,就不利于有效预防犯罪。

当然,自私是人的本性,贪占便宜的心理,中国人有,外国人也不缺。据英国《每日邮报》网站5月19日报道,英国一台ATM机发生故障,在顾客取款时会吐出双倍数额的现金,此消息不胫而走之后,很多人赶来排队提款。有些人用五六张银行卡取钱,有的人甚至取走了数千英镑。警方表示如果顾客在取现时已经发现ATM机发生故障并且继续取钱的话,那么银行方面可能会以欺诈罪追究顾客责任。但汇丰银行表示,他们不会追讨多支付的钱,因为出错的是银行,顾客不必为此负责。

  • 责任编辑:林雯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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