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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捐”会将公益带入绝境

www.fjnet.cn 2012-05-15 08:50 魏英杰 来源:京华时报 我来说两句

强捐不但救不了慈善事业,还会把公益慈善带入绝境。

近日有网友发帖称,四川攀枝花市公务员、事业单位在编员工、教师和一些企业等,被强制捐出一个月基本工资给一个新成立的基金。尽管此事得到包括攀枝花团市委一名副书记在内的数名当地人士证实,但该市外宣办负责人称,这个“扶贫帮困基金”的捐款属于自愿,募捐发起方攀枝花市慈善会也否认存在强捐。

此事想必不难查清。既然引起这么大争议,当地有必要作出说明。若果真如此,不妨诚恳致歉,尽快纠正,这才是挽回政府部门和慈善机构公信力的正确方式。大家都知道,即便存在误读,类似做法却并不鲜见,甚至被一些地方政府当作推动慈善事业的惯常举措。正视这个问题,尤显重要。

近年来不断有丑闻曝光,一些慈善机构面临不被信任的尴尬处境。在这种背景下,任何违背慈善事业原则的事情,都可能成为压倒官方慈善机构的最后一根稻草。有人可能会说,攀枝花有关方面这样做的初衷与目标都是良善的。问题是,一旦在操作中违反捐款自愿原则,任何高尚的目的都会被打折扣,也将污损慈善事业的美好形象。即便采取类似手段能更有效地募捐,这也不能成为发展慈善事业的正常途径。强捐不但救不了慈善事业,还会把公益慈善带入绝境。郭美美事件发生后,社会捐款积极性受到严重打击,就表明了这一点。

只有尊重个人意愿的捐款才是真正的慈善,强捐既不可能激发公众善心,也不可能推动慈善事业发展。在官办慈善机构屡遭质疑的今天,相关慈善机构更应通过主动公布账目、透明化操作公益项目等方式,来赢得公众的认可与参与。

当前社会阶层越来越多元化,与此相适应,应当鼓励有余力者“勿以善小而不为”,高收入阶层主动承担更大的社会责任。在制度上,要相对应地建立起吸纳不同收入人群参与的慈善事业体制。重点在于,突破现有制度瓶颈,允许成立民间慈善组织,鼓励人们根据个人意愿参与慈善事业。

慈善事业之所以存在,是因为总有人需要帮助。光靠官办慈善机构,难以准确、全面地找到这部分人群,并给予恰当、体贴的帮助。因此,能够让社会成员积极主动地参与慈善活动,才是一个社会慈善事业正常、有效运作的标志。在任何情况下,强捐都不该是慈善事业的合理手段。

  • 责任编辑:林雯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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