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西岸时评 > 最新原创> 正文

含氯饮料“只换不退”,说法不成立

www.fjnet.cn 2012-05-03 15:17 张天鸿 来源:东南网我来说两句

在“含氯门”事件后,可口可乐公司一直回避对流入市场的含氯饮料采取措施。昨日,可口可乐瓶装投资集团中国公司通过官方微博宣布,更换回收已售出的含氯批次产品并销毁。不过记者咨询客服发现,可口可乐公司对消费者买的含氯饮料只能更换不能退货。(据5月3日 新京报)

5月2日,《第一财经日报》报道:山西省质监局28日晚发布消息称,就媒体披露的“可口可乐山西饮料有限公司含氯软化水混入部分批次饮料产品”问题,该局4月19日组成调查组,通过现场检查、抽检样品、查阅记录、询问员工等方式,认定媒体报道情况属实。

随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该局对可口可乐山西做出了停产整改的行政处罚。那么,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购买的商品,依法经有关行政部门认定为不合格的,只要消费者要求退货,经营者即应负责办理,不得以修理、更换或者其他借口延迟或者拒绝消费者退货要求。

在此,消费者即有了退货的权利,而可口可乐公司,却不履行退货的义务,只换不退,说法何在呢?

值得注意的是,可口可乐公司,即便如今已经表态可以换货并将销毁部分产品,但公司仍坚持不召回涉事产品,不退货,可口可乐理由是,对产品的多次检测和专家组论证都表明我们上述批次产品是安全的,不会对人体健康造成影响。

在此,笔者不禁要问,可口可乐公司多次检测的结果是啥?是哪些专家来论证的?为何就不敢向社会公布调查结果呢?只是一句含糊其辞的表明“安全”,含糊其辞的表明“合格”,以暧昧的态度,来敷衍了事,这显然是“忽悠”消费者。

那么,既然可口可乐公司不愿意给公众一个合理的说法,那么,有关部门为何就不敢给可口可乐公司一个强制的“答复”呢?这也是公众所期待的。

  • 责任编辑:林雯晶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