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西岸时评 > 最新原创> 正文

有一种流氓拆迁叫“误碰”

www.fjnet.cn 2012-04-23 12:15 季建民 来源:东南网我来说两句

昨日上午,大雨泼洒不断,禅城澜石改造片区大马路12号旧楼雨中坚挺,3个月前,勾机轰隆声中,它成了一幢“缺角楼”。该楼首、二层主人陈生激动地称:“‘拆迁办’趁我不在,强拆我屋!”对此,禅城澜石片区改造工程指挥部动迁二中队相关负责人解释称,该楼楼角是拆迁工人施工时不小心碰掉的,属“误碰”,并表示可以为业主将其修复完好(见4月20日《广州日报》)。

市面上的流氓是越来越少,而政府部门里的流氓却越来越多。居民的大楼楼角被拆迁部门强行拆除,拆迁部门却表示这属于“误碰”,这样的流氓罪脸倒是让我们长了见识。政府部门里的流氓与市井流氓也有所区别,政府部门里的流氓有政府背景,就等于给自己的违法行为披上了铠甲。所以他们违起法来手段也就更卑劣,手法也就更阴损。

一座六层高的大楼,从两到六层全部都被拆迁部门强拆,人家还美其名曰是“误碰”。不可否认的是人会犯各种各样的错误,每个人在工作中也都会出现各种各样的失误。发现错误就应该及时改正错误,发现失误就应该及时纠正失误,这就是做人的最基本的常识。一层楼被被强拆叫做“误碰”,两层三层以至于五层楼被强拆,也叫做是“误碰”,这种指鹿为马的借口太牵强了。

“误碰”是一种无意识的失误行为,拆迁部门在拆迁的工程中也可能发生“误碰”。然而五层的高楼被强拆仅仅是“误碰”造成的吗?如果六层高的高楼,没有遭遇到连续性、有目的性的、有针对性的连续性拆迁,怎会造成五层大楼的楼角被毁。当地的拆迁部门的这种表态,无非是在推卸自己应该担负的法律责任。无非是在把故意杀人说成是过失杀人,来逃避法律的惩处和制裁。。

陈生回忆称,今年1月13日下午3时远在珠海的他接到街坊的电话,称澜石拆迁办动用勾机正对其房屋实施拆除。要不是陈生及时赶到大声喝止拆迁人员,要不是陈生将其中一名拆迁人员“扭”至派出所,这种的“误碰”行为就会连续性地持续进行下去,直至整个大楼化为乌有成为一片废墟。看来的拆迁部门的“误碰”也有成瘾性,并且到了一种无法遏制的疯狂状态。

当地的拆迁部门表示,该单位将依照法律程序开展工作,确保旧城改造、城市提升工作得以依法进行。既然是城市拆迁依法进行,那么就应该严肃追究强拆者和领导者的法律责任。正是有关部门的在拆迁过程中,不依照法律程序开展工作,才是“误碰”粉墨登场的结果。对于强拆者和领导者的违法犯罪行为姑息迁就,就会让更多的“误碰”行为接踵而至。

  • 责任编辑:林雯晶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