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兜底女职工权益需优化博弈格局

www.fjnet.cn 2012-04-20 08:16 熊 志 来源:华西都市报 我来说两句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18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草案)》。草案调整了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将女职工生育享受的产假由90天延长至98天,并规范了产假待遇。(4月19日《新京报》)

从2008年报请国务院审议,到去年11月征求意见稿出炉,再到最终审议通过,这意味着经过了四年的论证、修改和意见征集,以保障妇女权益为旨归的《规定》最终定型。

应该说,在女职工劳动权利未充分兑现的环境下,《规定》的落地是值得期待的。从内容上看,制度的善意也通过延长8天产假、调整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等诸多更为人性化的设置体现了出来。但还应看到,徒法不足以自行,《规定》要能为女职工权益实现兜底,绕不开刚性执行的基本前提。

实际上,这也正是公众的担忧所在。《规定》以各类用人单位为约束主体,就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而言,执行的动力无可置疑,但企业尤其是中小、私营企业,必然会顾及相应的执行成本。毕竟,延长产假等对应着用人成本的直接上扬。

制度的钳制效力,往往依附于对违规施以无缝、严苛的责罚,而在监管难以紧密盯防的条件下,罚款、赔偿、限期改正乃至追究刑事责任等处罚能否生效,并产生威慑力,离不开畅通的维权机制。公众对于企业排斥《规定》的前期假设,本质上是建立在“维权难”的基础性语境之上的。

规范与现实之间可能出现断裂,这是人们对《规定》未来的普遍判断。基于上述考虑,舆论的焦虑感,又可以理解为职工与单位之间博弈不对等下的一次集中投射,它由《规定》引发,却隐含了一种普遍的困境,是大众化、泛群体化的,更是淤积已久的。甚至在用工结构、就业现状、监管松紧、权利意识等系列因素左右的博弈格局之下,它远无法由一部《规定》所消弭,而得依赖于系统化、可操作性强的举措来建立信心。

  • 责任编辑:林雯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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