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贷公路转让应永久性禁止
www.fjnet.cn 2012-04-18 17:47 舒圣祥 来源:东南网我来说两句
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监察部、国务院纠风办近日联合下发通知,禁止将政府还贷公路违规转让或划转成经营性公路。凡未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已将政府还贷公路转为经营性公路进行建设和管理的,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要尽快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并限期组织实施,确保政府还贷公路属性归位。 只要通过收费权转让,将政府还贷公路变身为经营性公路,一条公路就能平白无故多收10年过路费,此中的巨大利益空间让政府还贷公路违规转让蔚然成风。有关部门曾在2006年暂停收费公路经营权转让,随后又在2008年推出《收费公路权益转让办法》,明确“已经超过收费期限2/3不得转让”,并将延长期限从10年改为5年。由于该办法事实上并没有对政府还贷公路经营权转让设置有效障碍,以收取公众过路费为目的的违规转让依旧盛行。去年五部委启动收费公路专项清理整顿后,很多地方非但未对此提出整改意见,相反却以体制调整、资产重组、有利融资等名义继续违规转让。 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我们再次见到了五部委关于禁止政府还贷公路违规转让的这份通知。其实,这份通知与2006年暂停政府还贷公路转让的通知颇为相似,最大的效果也许就是让政府还贷公路转让暂时停止;但是,由于禁止的范围仅限于“违规转让”,也就是那些没有按照规定程序报批并采用招标投标方式进行的转让,并没有对政府还贷公路转让新增实质性禁止规定,“风头”过后,政府还贷公路转让会不会死灰复燃甚至报复性反弹,公众就不得而知了。借鉴楼市调控的经验,如果整治政府还贷公路转让不能下决心打到“七寸”,历史重演的概率显然不会很低。 众所周知,政府还贷公路应该而且必须是公益性的,至少不能以营利为目的,收费足够还贷就该立即停止收费。然而,人们看到,日前,沪深两市A股19家高速公路上市公司中已有13家公布了2011年年报,平均毛利率高达56.08%,最高的重庆路桥甚至达到了91.14%。从行业整体来看,高速公路行业的平均毛利率大大超过房地产行业,直逼白酒行业。由此我们可以明白,之所以那么多政府还贷公路被转让,无非是想方设法延长收费期,不转白不转而已。结果就是,收费公路停止收费无有尽期,目前95%的高速公路、61%的一级公路、42%的二级公路都是收费公路。显而易见的是,只要继续开着政府还贷公路可以转让的口子,那么转让行为就不会停止,所谓“禁止违规转让”,只是考验打擦边球的技巧。 目前,全球有14万公里收费公路,其中10万公里在中国,从一定意义上说,这意味着政府责任的缺位。因此,政府还贷公路转让绝不是只要依规报批就合理,就像政府责任不能随意转嫁给其他责任主体承担一样,与民争利的政府还贷公路转让就应该被永久性禁止。(福建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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