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错了”掩盖不了暴力强拆的实质
www.fjnet.cn 2012-04-18 13:51 贱言献车 来源:东南网我来说两句
甘肃兰州征地中发生一件“荒唐事”:村民躺推土机前阻止菜地遭强推,当记者前往调查时,当地有关负责人却称:“推错了。”“大学生也会写错字,我们怎么就不能出点错呢?”“按法律一条一条来,很多事情就做不下去了。”(《北京晨报》4月16日) 人非圣贤,孰能无过。知错能改,善莫大焉。允许犯错,宽容犯错,并不意味着不需要为犯错承担责任与代价。如果确实是无心之错,认错态度诚恳,改正错误决心坚决,当然可以在问责的时候酌情考虑。但甘肃的这次“荒唐”犯错,以“大学生也会写错字”来类比,实则是故意犯错,以“漠视法律程序”犯错,实则是无改过之心,因此,“推错了”不仅不应是免责的借口,而且是“态度恶劣”的表现,应该予以严惩。 在法治社会,一个社会主体允许犯错的界限,是在法律无明令禁止之下。对社会大众来说,法无明文禁止即可为之,大学生写错字属于可以原谅的范围;但对行使公权的人员和部门来说,则是法无授权不得为之。法律明确规定了征地拆迁的程序和规范,任何执行征地拆迁的社会主体,就都应该“按法律一条一条来、一步一步地来”,不得越雷池半步。无视法律,任何借口都是苍白无力的,都应该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我们常说“群众利益无小事”,要“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这不是挂在嘴边的顺口溜,而是要用一言一行的实际来诠释的。如果按照法律规定,不简单地“强推”,就不会有“错误”的发生了;如果事先做好准备工作,邀请村民参与划定征地界线,“推错了”这种荒唐事也就不可能出现。表面的“推错了”,掩盖不了“强推”的实质问题。“强推”显示的是一种霸道,是对群众权益的漠视,是对法律的不尊重,无论是不是“推错了”,“强推”本身就是不对的,是应该禁止的。 “强推”导致“推错了”的荒唐事情发生,本不应该有任何的狡辩。但“当地有关负责人”却抛出了两条荒谬绝伦的“理由”,这说明了什么问题呢?暴力拆迁、强推,在很多地方都发生过,在舆论的监督之下,我们却很少看到实质的责任追究与处罚。很多时候,正是他们找出来的“理由”起了作用,让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在这种惯性思维之下,“当地有关负责人”首先想到的不是认错,不是承担责任,不是吸取经验教训,而是找借口。 各地在处理类似事件的时候,多采取造成既定事实的“无赖”手段,再以经济补偿的方式来“摆平”。事实上,暴力拆迁、强推,带来的社会不和谐因素,导致的当地政府公信力的降低,根本就不是经济赔偿能够弥补的。西方民谚说“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强调的就是对法律的尊重。而当前各地暴力拆迁、强推的背后,却都是“按法律一条一条来,很多事情就做不下去了”的危险思维在作祟。 因此,无论甘肃“推错了”有多少种借口和“理由”,对群众来说,他们最希望的无非是三个方面:一是严厉追究“当地有关负责人”的法律责任,二是在获得经济弥补的同时能够听到一句诚挚的道歉,三是类似的事件再也不要发生,不要让群众生活在“担忧与恐惧”之中。作为政府,有责任和义务满足群众的这三个愿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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