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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公车带家人野炊”车无罪

www.fjnet.cn 2012-03-29 11:16  张洪泉 来源: 我来说两句

两天前,网曝洛阳市洛宁县环保局领导,周末开公车带家人去野炊。网帖引网友围观。昨日,洛宁县委一位负责人称,“县纪委日前已将杜虎勇当天使用的执法车予以暂扣,并根据调查结果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3月28日大河报)

网络问责,迅速引起县纪委重视,副局长违纪被处分,环保局发帖者受批评,这些都是应该的。然而执法车被暂扣,环保局又如何去执法?

环保执法车是一种执法的工具,是被用来公干,还是私用,车本身不具备辨别是非的能力,更无法选择去还是不去。而此次仅仅是被某些干部私拉了一次人,去参加了一次野炊活动,执法车也没有参与吃饭之类的事情,处分干部就处分了,处分执法车于法于情都不适合。

从照片上看,在执法车旁边还有一辆民用车。按环保局的解释,副局长是利用周末时间检查工作,执法车拉家属有错被暂扣,那么这辆民用车在休息日参加公务活动,就是无私奉献,是不是就应该奖励?所以说,无论事情是好是坏,都是有思想有行动的人一手造成的,与车无关。

正如洛宁县环保局回复的一样,“按照洛阳市环保局总体部署和要求,我局对重点污染源和潜在风险源进行监控,尤其是对洛河沿岸所有排污口实施24小时重点监测监控。”这足见当地政府对重点污染源的重视,进行严密监控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好事,局领导带车周末到现场检查也可圈可点,执法车的重要性也越发显现,更不宜暂扣。

事实上,真正需要进一步处理的不是执法车,而是车辆管理制度,以及如何深入执行车辆管理制度。作为环保局,不可能没有车辆管理方面的规则,而副局长带头违反,需要对出现这种情况产生的原因进行剖析,举一反三,并深刻反思在今后的工作中如何杜绝类似事件发生,这才是地方应该认真考虑的问题。

一辆执法车引发了这些故事,足让多方反思,考验着管理者的智慧。在网络普及的今天,人人都是记者,镜头无处不在,更需要广大干部、公务人员慎言、慎行、慎独。

  • 责任编辑:林雯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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