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弃伤者的公职人员仍未走出“乡土中国”
www.fjnet.cn 2012-03-21 09:02 顾 骏 来源:东方早报 我来说两句
3月12日,安徽亳州市涡阳县一高三女孩在由县城返家途中,在该县高公镇境内遭歹徒抢劫殴打后昏迷倒地,派出所民警接报出警,却将其简单当做流浪女尸,交给高公镇民政部门处置,而民政部门负责人将其载至邻县,弃之路边而去。女孩被人发现后送往医院,好在脱离生命危险。目前,涉事警员和民政部门工作人员等4人已被刑拘。 如此事件令人发指,但近年来却屡见不鲜。 2011年7月27日,河北安国市中医院接诊一被撞伤的智障流浪女,简单包扎之后,“送”到邻县树林中遗弃,病人死亡。2010年6月,山东鄄城县一老人遇车祸被送往县医院,未得到治疗,6天后,被医院人员遗弃野外而亡。 尽管几起事件的当事人都已受到处罚或被刑拘,正义得到一定程度伸张,但公众仍然难抑愤愤之心:部分公职人员为什么在普通民众处于危急之时,如此冷漠、冷血而至冷酷? 如果问一下当事人,最可能得到的回答或许是,“这么做,也是为了省钱!”派出所民警要是接收受伤女孩,就需要立案,需要经费,现在移交民政,本部门经费就省下了。同样,民政部门、医院也作如是想。所以,从省钱角度出发,最合理的办法就是遗弃了事。 对于如此功利的盘算,仅道义谴责已远远不够了。真正需要追问的是,他们何以如此冷血?面对需要救治的家人,他们不会如此冷血,为什么面对工作对象,当下血就冰冷?显然,这里运行的不是同一套逻辑。 在今天许多中国人心中,自己是宇宙中心,至少是颗恒星,家人是围绕自己运转的行星,所在单位无论派出所、民政局还是医院,是外面的一圈,而工作对象包括那些受伤者,属更外面的一圈。个人为自己可以牺牲家人,这是“小三”盛行的原因;为家人可以牺牲单位,这是贪污腐败屡屡发生的原因;为单位可以牺牲工作对象,这是遗弃伤者的恶性事件屡有所闻的原因! 如此利益排序看似怪诞,其实正是我国著名社会学家费孝通在《乡土中国》中提出的“差序格局”概念的真实写照。费先生痛感中国人“私心太重”:中国传统社会里,一个人为了自己可以牺牲家庭,为了家庭可以牺牲朋党,为了朋党可以牺牲国家,为了国家可以牺牲天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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