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不及时公布洋品牌奶制品不合格
www.fjnet.cn 2012-03-19 08:53 郭喜林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近日,国家质检总局公布了今年1月份对进口奶制品进行抽检的结果是,22批进口奶制品不合格。众所周知,国家对食品实施抽样检验是为了保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更是为了对百姓的健康与生命安全负责。那么以此说来,国家对企业产品的抽检结果应当及时向公众公布,而绝不应该把2012年1月份实施的抽检结果拖延至3月份才向公众公布(据广州日报3月18日报道)。 拖延公布检验结果,从一定意义上损害了消费者购买选择时的知情权,使消费者的利益受到了人为损害。 相对于国外对我国出口食品的抽检和监督,那是相当的严格,可以说近乎从“鸡蛋里面挑骨头”,“横挑鼻子竖挑眼”,没有毛病也要挑几点给咱们看,并且要开罚单,或者展开反倾销调查等制裁措施。 然而我们倒好,一副仁慈心肠,宁愿得罪或使国民的利益受损,或使健康与生命安全受到“惊吓”与经济损失,还拖延公布检验结果使洋品牌的各类奶制品免遭损失。 为什么不及时公布洋品牌奶制品产品抽检的不合格结果?是担心公布以后影响地方招商引资吗?若这般无微不至的关怀,那我们国人的健康和生命安全问题就可以放弃不予考虑吗? 既然国家质检总局在此次公布中表述的非常完美,强调了对公布的不合格食品、化妆品都已依法做退货处理,未在国内市场销售,那是不是意味着1月份的抽检结果,是否向公众公布都无所谓?如果无所谓的话,此次公布又有何实际意义,难道是通过公布为证明自己对食品安全做出了巨大贡献吗? 国家对食品进行到企业和市场抽检,是为了给百姓在购买时提供可靠的安全选择依据,而非让食品监督管理部门做做“假样子”。难道不是吗?百姓在春节期间早把1月份购买的食品消化掉了,不管是否有害,公布的检验结果已不具有任何实际意义。只能证明,质监部门曾经对洋品牌奶制品做过一次检验,检验结果是22个批进口奶制品不合格。仅此而已! 由此我们也不难发现,国家应当在法律法规中明文限定,要求监督管理部门对所抽检的产品检验结果必须在几天之内向社会予以公布,不得隐瞒和拖延检验结果,以期对消费者的利益负责,和对广大消费者的健康与生命安全负责。国家规定对企业生产的产品实行到企业抽检,或到市场上抽检,这些要求绝不是可有可无的。意思就是,企业生产的产品是否合格不是让企业自己说了算的,而必须经过监督管理部门的抽查对比检验,才能证明企业的产品是真合格还是假合格。生产企业和产品的营销企业,只有拿到了检验合格的检验报告,才能证明企业具备了上市销售的资格。 由此可见,食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任重大,使命艰巨而光荣。要想取得广大消费者的信任,监管者必须秉公执法,一丝不苟,及时向公众提供可靠的食品抽检报告,让广大消费者享有充分的知情权,让他们在选择够买时能做出正确的选择性消费,避免上当受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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