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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言论的边界与行政执法的境界

www.fjnet.cn 2012-03-02 08:08  范子军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央视《新闻1+1》2012年2月28日播出《网络“谣言”,止于何处?》,2月19日,某男子在网上发布消息称河北保定一家医院发生非典疫情,由此被劳教两年。据悉,关于网络谣言处罚,各地判例差别较大。法学专家徐昕称,2年劳教处罚偏重。(2月28日央视)

诚如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副教授陈碧所言,“对谣言不加管制是危险的,但对谣言的过度打击,却是更加危险的,对于网络谣言的界定同样如此。”形形色色的造谣、传谣,混淆视听,扰乱社会,广大同样无不深恶痛绝,坚决支持毫不留情地予以打击。作为公民个体和社会团体,无论是在现实社会,还是在网络世界,都应当加强自律,客观、理性发言。毕竟,言论自由必须有个边界,突破了这个边界就适得其反。

“非典造谣者”刘某某被劳教两年,不仅引发广大网民的广泛关注,也受到有关专家的高度关切,大家既认为该惩,同时又普遍觉得处罚过重。如过街老鼠人人喊打的网络造谣,何以反而让大家“同情”、专家“说情”?说到底其中有一个执法境界的问题,一方面要严格依法执法,在尊重事实、法律的前提下,做到罚当其罪、罚当其责;另一方面,要分清有没有主观恶意,有没有客观的值得从轻处理的情节;同时,行政、执法者有必要保持应有的谦抑、自省和自责。

“非典谣言”的出笼,并非完全空穴来风,19日出现有关非典的传言后,有关各方的回应一直语焉不详,直到25日才宣布确诊为腺病毒55型引起的呼吸道感染。或许是技术条件限制,或许是主观原因导致,反应不及时、信息公开不够,才令“非典谣言”继续传播、发酵,引发公众猜测甚至恐慌。倘或第一时间发布消息、跟踪播报专家诊断检查结果,就完全可以避免这次“谣言疫情”的传播。

  • 责任编辑:林雯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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