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跑老件”应按诈骗罪论处
www.fjnet.cn 2012-02-27 11:35 张遇哲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事实上,对于以假充真出售赝品追究刑责,之前就有过先例。2006年,南京市民秦某携带110枚仿造古钱币到古玩市场,对买家谎称是从一个建筑工地上挖出来的,以每枚400元的价格成交。最终,南京市白下区法院以诈骗罪为由,判处秦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处罚金5000元。此案宣判后一度引发争议,有业内人士质疑,“如果要按高价出售赝品文物论罪的话,那经营古玩市场的人最少有近50%要坐牢。” 因此,鉴于古玩难以鉴定的特性,有必要厘清罪与非罪的界限。追究刑责的“跑老件”,必须是当事人实施了虚构实施或隐瞒真相的欺诈行为,而这种欺诈行为使对方产生了错误认识。对于卖方以为是真品,主观上无欺诈故意,或双方因能力所限无法鉴定真伪,而买家又自愿购买等情形,并不适用于法律,可依行规行约处理。唯有妥善处理好这场法律与行规的博弈,才能在打击恶意欺诈、维护买家权益的基础上,规范古玩收藏市场健康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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