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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惯性行贿”更可怕

www.fjnet.cn 2012-02-08 07:48 徐 娟 来源:东南网我来说两句

原江西省南昌市市委常委、南昌县委书记汤成奇因受贿3901万余元,玩忽职守、滥用职权,造成国家损失2.8亿多元,被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缓。调查发现,汤成奇从第一次受贿至案发时,平均每年受贿200余万元、平均每月受贿16万余元、平均每天受贿5700余元。(2月7日《京华时报》)

与许多身陷囹圄的贪官一样,汤成奇也经历了从拒绝到半推半就再到主动索贿的过程,最后竞成为一种习惯——来者不拒。曾经政绩突出被誉为“经济能人”“经济奇才”的汤成奇,在官场打拼了几十年,受到的各种学习教育不能说不多,也亲眼目睹了不少因腐败而身败名裂的案例,但最终却明知腐败却不能自拔,以致心安理得、习以为常,这种“习惯性腐败”背后暴露出的问题足以令人深思。

汤成奇受到党纪国法的严惩,当然是其咎由自取,笔者无意为他做任何开脱。但俗话说,没有行贿那来的受贿?没有众多行贿者的趋之若鹜和他们变着法的“送礼”,那来的汤成奇高达近4千万元的巨额受贿?所以,在汤成奇“习惯性腐败”背后,更多的是不少人的“习惯性受贿”。笔者这样说,并不是要把腐败分子的违法犯罪归咎于那些迫于显性或隐性压力的行贿者,而是说“习惯性行贿”在一定程度上助推了“习惯性腐败”。当人们习惯于通过“腐败”的途径解决问题的时候,腐败已经伤害到了社会的公平正义;当人们认同接受“腐败”带来好处的时候,社会公正的是非道德界限已经完全错位。久而久之,人们就会对不守法、不公平、不道德的行为逐步感到“习惯”,甚至形成对腐败的“认同感”,自觉接纳腐败的人际关系和生活逻辑,造成腐败反而不败,斩而不绝。

推动“习惯性腐败”的“习惯性行贿”,具有很强的渗透性和扩散性。试想,如果“习惯性腐败”成为官员的一种生活方式,“习惯性行贿”成为公众都要去适应的生活方式,甚至开始成为社会中一种被人们接受或默认的价值,这是多么可怕的事!“习惯性腐败”近些年来之所以常见诸端,从根本上讲,与监管制度的缺失有很大的关系。广大老百姓是贪污腐败的受害者,他们不仅不愿意沦为“习惯性行贿”者,而且在内心深处最有反腐败的毅力与决心。我们所要建立和完善的制度就是要把监管的主动权交给这样的人,切实堵塞漏洞,把权力关进笼子里。只有公众不再“习惯性行贿”了,坚决与各种腐败分子作斗争,才能从彻底解决官员的“习惯性腐败”。

  • 责任编辑:林雯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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