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西岸时评 > 最新原创> 正文

公务员与民共“乐享”需上升到立法层次

www.fjnet.cn 2012-01-20 12:54 柏文学 来源:东南网我来说两句

日前,人民日报记者从各地了解到,截至目前,内地31个省区市中,至少有24个已取消公费医疗,全部参加医疗保险。其他省份正在逐步取消公费医疗。大多数被采访的公务员普遍表示接受医保,认为可以化解许多矛盾和问题,也避免了财政方面的入不敷出。(1月19日人民日报)

公务员参加医疗保险,与全体人民共“乐享”国家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成果,定会得到广大人民的衷心拥护。从宪政意义来看,国家是人民共和国,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公务员是国家的雇员,也就是人民的公仆。公仆与主人同甘苦,共患难,符合公仆的本来含义,当然也更有利于同心同德谋发展,一心一意搞四化,齐心协力奔小康。

看病贵,看病难,看不起病,因病返贫,是我国当前严重待解的难题之一。公务员参加医疗保险,有利于实质性地推进医疗制度的改革与完善。多年来,医疗制度的改革举步维艰,医疗制度的改革方案一次次流产,各方利益群体难以寻找交集获得共识,这无疑与公务员群体尚未全部参加医疗保险有关,受益的特殊群体不舍既得利益。

因此,目前还有7个省区市的公务员,尚未参加医疗保险,如何制定一张时间表,使其尽快参加。中央级政府还有33万公务员,是否也需要一份时间表,带头参加医疗保险。因为这张时间表影响着医疗制度改革的时间表。另外,是否有公务员可以例外不参加医疗保险,譬如,战争年代过来的老干部,或者一定级别以上高级干部等等。

这些问题的根本解决,还是需要有法可依。公务员与民共“乐享”医疗保险,需要上升到立法层次,以便广大人民依法监督,也可以防止共“乐享”的步调不一致,甚至防止共“乐享”后感到“不适”再“回潮”。而且公务员是否与民共“乐享”医疗保险,由公务员组成的政府自己来决定,属于自律范畴。立法规制的他律才更可靠。

一石击水,千层涟漪。我国的公务员群体,除了医疗方面,还有哪些方面尚未与民共“乐享”,还有哪些方面可以做到和民众打成一片,以便进一步把人民和公务员的主仆关系,变成自自然然的鱼水关系。只有在立法层次摈除更多特殊利益个性,才能和大众达成更多共性,也才可使公务员们能够在灵魂深处,把自己当做人民的公仆。

  • 责任编辑:林雯晶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