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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裸官”治理需要监管前移

www.fjnet.cn 2012-01-06 09:08 练洪洋 来源:广州日报 我来说两句

检讨过往对“裸官”的治理,最受社会诟病的焦点在于人事任用中权力与监督的封闭性。公权力的“体内循环”,内部制衡先天不足,对外部监督又产生“排异反应”,结果容易出现用人失察、任人唯亲,甚至所用非人的现象。山西运城交通局运管处原副处长仝霄,在其父“操作”下,刑期未满即被释放,再被提拔重用,当上副处长。

因此,“裸官”需要“裸管”,治理须从两个方面破题:干部人事制度需增进民主化、官员监督要落实阳光化。干部人事制度民主化,不仅体现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察预告、任前公示等程序正义,更体现在实质正义,只有增进公众对人事任用的话语权,才有可能防止用人腐败。至于阳光化,可以用三“裸”涵括:“裸权”“裸财”“裸行”——让公权力、官员财产、官员行为都暴露在阳光下,接受舆论及公众监督。惟其如此,方能压缩权力寻租、腐败的空间,让官员没有机会成为“裸官”。

  • 责任编辑:林雯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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