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血书跪乞修路钱的“行为艺术”彰显官员本色
www.fjnet.cn 2011-12-27 10:58 刘孙恒 来源:东南网我来说两句
12月20日,河南三门峡白家寨的村委会主任白彦民在郑州街头乞讨,称要借3万元为村民修路,并当场咬破手指写血书称肯定不贪污。该村书记称其乞讨是个人行为,而且其性格偏执,修路过程中的很多做法让其他干部很为难。(12月26日《新京报》) 吸引舆论关注,进而在社会上形成一定影响,历来都是弱者维权或求助的“专利”。可如今,堂堂一村之长,跪倒街头乞讨借3万元,且写下血书保证永不贪污,这般的“行为艺术”,着实让人费解。让人忍不住发问,是何以让一个村干部顾不上尊严和形象,采取这样极端的方式求助呢? 显然,答案很明了,是出于对村民的承诺,出于村干部的职责,出于自身高尚的品德。尽管,这样的“行为艺术”有损政府的形象,涉及“绑架民意”的嫌疑,尚有些许商榷之处。但是,这种至始至终为民谋利,顾及群众感受,站在村民的立场想问题办事情,甚至牺牲个人利益的做法,理应成为每一位官员的镜子与标杆。 可是,逼仄的现实无法企及常情的美好。当事情被舆论关注后,当地村委会书记回应说,“白彦民的修路行为没有通过村委会、支部会、村民代表大会,也没有通过“4+2”工作法程序的确定,属私自行为。”意不到上级领导一丝赞叹与表扬之情,却还暗含着责怪与卸责之味,让一心为民深陷欠债之苦甚至家徒四壁的该村干部情何以堪? 诚然,这确实是个“私自行为”,但是,若“公众行为”行得通的话何必这般吃力不讨好呢?正如该村干部所言,“没有形式上召开大会”、“申请项目基金比较难”、“如果没有关系,可能三五年也申请不下来”等等,既如此,“三五年太久,只争朝夕”,“公众行为”既然无法有实质的作为,还不如“私自行为”来的痛快,至少,如今已有3.9公里夯道。虽然还欠着五十多万外债。 五十多万外债,衡量在该村干部头上或该村干部所在村的名义上确实算得上是个“大手笔”,但是从机关单位的年底突击花钱的惯例,以及部分政府部门“只买贵、不买对”的行为,以及我国逾年增长的税收收入,拿出五十多万元财政资金应该是轻而易举的。 通过此次事件,管中窥豹,不难发现申请项目资金程序上的弊端丛生,不难发现部分干部尤其是基层干部在面对困难时的不想为、不作为。作为公职人员,在享受国家与人民给予的诸多实惠外,更重要的是“在其位、谋其政”,不触犯国家与人民利益,不违反党章法纪,代表没罪但并不代表没过。武汉近来的“治庸问责”是个好点子,因此希望该村干部诚心诚意为人民服务的言行能够启及诸多“公仆”,彰显官员本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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