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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宽带”显露的真问题

www.fjnet.cn 2011-12-26 15:43 范子军 来源:东南网我来说两句

昨天下午,专业的中国互联网调查组织机构和数据平台DCCI互联网数据中心发布《中国宽带用户调查》报告。

报告说,2011年前三季度中国内地固网宽带与3G用户数累积达到1.5亿人与1.02亿人,但绝大部分互联网用户用的都是“假宽带”。假宽带是指网民使用的实际宽带下载速率,低于运营商提供的名义宽带速率。(12月23日都市快报)

剑指电信宽带接入领域的“中国反垄断第一案”,尚未给出明确的说法,宽带“短斤少两”的黑幕又浮出水面,此前有关方面称反电信垄断只是运营商的事,无关广大消费者,“假宽带”显然直接涉及到亿万用户的利益了。

超过半数用户上网平均速度达不到标定速度,多数用户办理的固网宽带带宽为2M或4M,2M带宽下用户平均上网速度为142.2KB/s,4M则为232.7KB/s。内地固网宽带用户平均上网速度为199.3KB/s,与名义速度差异极大;内地固网宽带用户上网1M带宽每月费用实际折合13.13美元,是越南的3倍、美国的4倍、韩国的29倍、中国香港的469倍。电信宽带侵权面之广、侵权行为之严重实在令人触目惊心。

中国电信相关负责人今日表示,运营商提供的家庭宽带多为共享宽带,而非独享宽带,为家庭用户提供共享宽带是各国运营商的普遍做法。我们姑且认可这一说法,但不能不追问的是,既然是整栋楼共享,并不能达到相应的网速,凭什么按照约定的带宽收费?既然是共享宽带,在跟用户的合同条款中为什么不载明?这显然是不折不扣的短斤少两、欺诈消费者的行为。

我国《价格法》第十四条规定了8种不得有的不正当价格行为,其中就有“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第四款)、“采取抬高等级或者压低等级等手段收购、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变相提高或者压低价格”(第六款)、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牟取暴利(第七款)等明确规定。而按照《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违反此项规定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毫无疑问,不必适用反垄断法规的规定,仅凭这些相关电信企业就应该面临天价处罚。这让公众更加看清了某些国有垄断企业的暴利是怎样炼成的,也进一步提示决策层,打破行业垄断,维持规范的市场竞争秩序,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已经刻不容缓了。

  • 责任编辑:林雯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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