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胞胎”不仅炫耀财富更在挑战法律
www.fjnet.cn 2011-12-19 21:41 徐娟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广州一对富商久婚不孕,去年初借助试管婴儿技术孕育的8个胚胎竟全部成功,夫妇最终找来两位代孕妈妈,再加上自身共3个子宫,在去年九、十月份先后诞下4男4女八胞胎。目前,这个家庭共雇佣11个保姆照料八胞胎的生活起居。(12月19日《广州日报》) 按照我国现行法律政策规定,这对富商拥有8个子女,显然已属严重超生。“游击时代”的超生是“暗箱操作”,“特权时代”的超生是“明刀明枪”。说到底,富人敢于超生无非是“钱”在作怪。现行的经济处罚,对那些日进斗金的富人来说,就像是“九牛一毛”。交了钱,超生也就从“非法”堂而皇之地变成了“合法”。抛开“八胞胎”滥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不说,这起事件对公众的强烈视觉刺激所造成的破坏作用就不可低估。一方面,富人凭借自身的经济实力与社会地位,逾越政策设置的障碍,让超生在无形中成为他们的“特权”。另一方面,超生一旦成为特权,又势必加大贫富差距拉开后的社会矛盾,使人们对法律政策的执行力产生质疑,必将给公众带来公平感的丧失和情感上的倾轧。 面对富人超生现象,笔者又想起了公众广为诟病的贪官轻判问题。前不久,《民主与法制时报》对近五年来县处级以上贪官的量刑做过一个调查,结果显示,贪污数额达到百万、上千万以上甚至超亿元的贪官,被判死刑立即执行所占比例非常小;而全国被判决有罪的职务犯罪被告人中,判处免刑和缓刑的占了相当大的比重。贪官轻判不仅是对犯罪的纵容,其负面示范效应更让正在腐败或将要腐败的官员心存侥幸。面对腐败案件的频发,我们很有必要认真思考,从定罪量刑中找出一些规律性的东西,真正让贪官们“罪刑相当”、“罪罚相当”。 不论是“富人超生”还是“贪官轻判”,都与法治社会确定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基本准则相悖。试想,如果对富人的超生处罚像让工薪阶层失去工作、失去经济来源一样严厉,广州这对富商还敢公然将“八胞胎”作为他们炫耀财富、藐视法规的特权吗?同样道理,加大对贪官的处罚,使他们在政治上身败名裂,经济上捞不到半点好处,甚至付出“生命的代价”,腐败分子还敢“前腐后继”吗?世界法律发展史上有句名言:法律不得使违法者通过违法行为而获利。“富人超生”和“贪官轻判”这看似毫不相干的两种现象,告诉我们同一个道理,制定执行法律和政策,必须使强势群体的违法空间变得狭窄,直到完全压缩,才符合社会公平和正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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