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保障房不能只讲程序不讲结果
www.fjnet.cn 2011-12-18 18:48 龙敏飞 来源:东南网我来说两句
近日,武汉市硚口区保障房被曝现墙体裂缝、屋顶漏水等质量问题。对此,开发商承认出现质量问题,但称房屋主体是安全、可靠的。多个部门都表示不负责房屋质量,房管局称只“负责验收交付作备案”,建委则称负责“监管程序的合法化”。(12月15日《人民日报》) 本乃保障房,不料如今却成为“闹心房”——墙体裂缝、屋顶漏水。这样的房子,谁住着都不会放心,总有些担忧,害怕没有质量保证的房子,给自己带来极大伤害。这并非杞人忧天,而是确有可能发生之事。尽管开发商信誓旦旦地保证“主体安全”,但住着的人不是他们,他们难以产生感同身受的危机感。 所谓的“主体安全”,且承认过失,却对责任只字不提,其用意显而易见,无非是逃避责任。对此事,早已有“真知灼见”的分析,开发商们之所以没有流淌着道德的血液,不为别的,只因真正的监管缺失——当前保障房验收,大多是纸上文章,很少有实地验收的,而即便身在现场,很多质量问题,也难以目测,而对施工方以监督的人,也是开发商请来的,穿一条裤腿的人,必然让真相成为奢侈品,让保障房的质量难以保证,而偷工减料所得利益,必然会中饱这些利益团伙的“私囊”。 不可否认之处在于,保障房验收的程序,的确合法。而且,对保障房质量问题的负责,也的确应属开放商,但你也必须承认,之所以存在保障房质量问题,相关监管部门的“不闻不问”,又何尝不是一种默许与纵容呢?如今出现问题,其最起码负有失职渎职罪。让开发商自身道德自律或良心发现,去承担责任,利益本能下,这太不靠谱,唯有相关部门的认真督促,才可能有所修复,而非“二次伤害”。 建设保障房,不能只讲程序不讲结果,到底该谁负责必须有明确分工。既然,保障房质量不合格,为何验收能够“一路绿灯”?这或许才是真正的问题所在。相关监管者是得到了利益,有所分成,所以验收走形式?还是本身,便没打算认真负责,应付了事?无论怎样的真相,都必然有幕后真凶。这,远非一人之力所能为,必然是一条利益链条上的蚂蚱团队,以期“瞒天过海”。如今理应顺藤摸瓜,找出真凶以儆效尤。 毕竟,没有质量保证的保障房又谈何保障呢?保障房之名本身,便是对其质量不合格的最大讽刺。没有保障却恬不知耻地用保障来形容,只能说,这是十足的面子工程、作秀工程。一切,只为敷衍民意,只为讨得“政绩”。遗憾的是,纸是包不住火的,质量问题的硬伤,早晚会显现出来。 保障房建设可以作为政绩考核的参考标准,但建设的保障房,应是货真价实的,而非凑数的。保障房本就面向中低收入群体,本来这个群体便最需要一个安稳的居住地,可保障房一旦“闹心”了,难免是这个群体不能承受之重。此外,对政府公信力的损伤,也显而易见。 建设保障房是民生工程,但“民生”毕竟只是一个头衔,真要对得起“民生”二字,尚需要对保障房建设不仅问程序更要问结果,这两者,缺一不可,而“民生”的比重,正取决于程序与结果中较差的一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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