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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交车上“卖唱”,乘客该有点“反抗精神”

www.fjnet.cn 2011-12-14 11:08 程绍德 来源:东南网我来说两句

男子挎着吉他戴着帽子,唱罢几曲收完钞票后,鞠躬道谢快速下车,转乘别的公交继续卖唱。不少市民来电向导报记者反映,最近公交车上的流浪歌手又多了起来。(12月13日《海峡导报》)

流浪歌手也是合法公民,有卖唱乞讨的权利,也有乘公交车的权利,但是把两项权利并在一起同时行使,就有些不妥了。一方面,这样的乞讨方式扰乱乘车秩序,对乘客形成骚扰;另一方面,有“劫持”乘客爱心的嫌疑。终归,对卖唱乞丐,他人也有权利选择欣赏或不欣赏;施舍或不施舍,而公交车是一个狭小的封闭空间,乘客就算不堪骚扰也“无路可逃”,因此不爱欣赏也得捂着耳朵忍着,不想施舍也得把情愿地掏腰包。

利用卖唱的方式在公交车上乞讨,不仅骚扰了乘客,也容易对司机的注意力形成干扰,给安全行车埋下隐患,但是目前的法律法规中还没有禁止该行为的具体条款,因此公交公司也不能自设规定进行强行制止。在这种情况下,面对流浪歌手的骚扰,乘客们也该有点“反抗精神”,不能让其牵着鼻子走。

对骚扰乘客乘车的流浪歌手,乘客可采取如下三个办法给予反抗:一是拒绝施舍,无论他们态度是软是硬,坚决不予理会;二是选择报警,让警察来处理解决;三是群起而攻之,用谴责的声音逼迫流浪歌手放弃在公交车上卖唱乞讨。总之,只要乘客们都能拿出点“反抗精神”来,相信再“牛”的流浪歌手也不敢继续到公交车上卖唱。

  • 责任编辑:林雯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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